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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北京样本”

——记北京“1+3”文化政策

2015年07月27日09:36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北京样本”

近日,有着595年历史的北京雁翅楼,由昔日明清皇城的后卫哨所,变身为一家24小时书店,这是西城区为落实北京“1+3”公共文化政策,打造“十五分钟文化圈”开设的第一家通宵营业书店。

今年6月,北京率先印发了“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据北京市文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3”文化政策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1”是“意见”,是统领;“3”是“方案”“标准”和“规范”,是对“1”的有力支撑,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精心做好“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北京时提出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对北京市公共文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5年初,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宣部、文化部等联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并将2015年作为基层工作加强年。

北京市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要求,成立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专项小组,建立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启动了“1+3”文化政策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1+3”文件从研究、认证到修改定稿,历时一年,广泛吸纳了文化部专家,北京19个委办局,16个区县政府、文化委,基层代表意见以及工作成果,经20次修订完善。北京市市长王安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委会审议通过,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伟分别召开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和市委深改组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进行研究。

凸显“首都”特色

文件以“共建共享”为着力点,强化机制创新,突出机制、资源、使用、经费“四个统筹”;以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数字化“四化”为主线,推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实现“保基本、促公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并重,提高社会化水平;融入信息技术、组织管理、服务保障等要素,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现代性和时代感。

“1+3”文件的出台,得到专家的高度认可,认为是北京结合自身实际、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创新性举措,是北京市未来一个时期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是北京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方向引领、行动指南,堪称“北京样本”。

北京大学教授、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国新认为,“1+3”文件具有鲜明的北京特色和北京风格。如关于文化设施建设,明确提出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设施的规模、面积标准,构建北京“十五分钟文化服务圈”。国际经验表明,只有形成“文化服务圈”,才能真正实现服务全覆盖。

核心点是“基层”

作为国际大都市,北京如何确保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标准,既与国际一流宜居之都相称,又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呢?

李国新认为,实现均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在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当务之急,是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目前,北京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还不平衡,基层公共文化的建设管理与服务还存在着“短板”。为此,“1+3”文化政策文件结合北京城乡特点、实际需求和形势发展,在标准化和均等化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社会化和数字化,体现了首都特色和水准。如,提出街道、乡镇综合文化中心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和1200平方米,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和300平方米;特别明确了基层综合文化中心、文化室的人均藏书量、人均新增藏书量、文化辅导培训、公益演出和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次数;基层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每周不少于56小时;构建“一刻钟文化服务圈”,将乡镇、行政村综合文化中心纳入到全市管理与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公共图书、文化活动、公益演出“三个配送体系”。

2014年,北京市人均文化事业费达到115.91元,居全国前列,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当前,北京市正在全力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围绕出政策、建机制、搭平台、树品牌、育人才、促发展、惠民生方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发展、新机制、新格局、新动力、新服务,不断推动首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向新台阶(记者 张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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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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