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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创新党建工作综述:永葆党的青春活力

记者 张琪

2015年07月06日14:33   来源:西藏日报

原标题:永葆党的青春活力

核心提示

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元化,党建工作的环境、对象和方式较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唯有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才能永葆党建工作活力。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机关党组织聚焦党建工作与大局工作的结合点,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思路、活动载体和工作方法,发挥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我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表率作用。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机关党组织聚焦党建工作与大局工作的结合点,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在全区开展述职评议、“平安单位”创建,积极推进党员服务窗口、党员示范岗位等,创新工作思路、活动载体和工作方法,发挥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我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表率作用。

“结对认亲”:

让“党”看得见摸得着

“那天,贡嘎副书记和我们认了亲戚后,还在我们家里住下了。没想到,我还能和这么大的官认作亲戚……”我区开展“领导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后,仁布县康雄乡帕加村村民仁青一家和村里其他两户人家一起,被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贡嘎认作了亲戚。仁青告诉记者,贡嘎副书记一进门,就详细了解了结对户家中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给予解决,并给每户亲戚送去了米面和2500元的慰问金。“自从贡嘎副书记和我们家认了亲戚之后,经常给我们打电话关心我们的生活。”仁青说。

2013年8月,自治区开展了“领导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率先深入联系点山南地区贡嘎县吉雄镇红星社区,与4户贫困群众结对认亲交朋友,自付生活费700元、自掏腰包1万多元慰问贫困群众,并主动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还热情邀请亲戚到拉萨的家中做客。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与农牧民零距离接触过程中,党员干部为群众实实在在地办实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将党的光辉形象根植于群众心中。

书记述职评议:

抓党建是最大政绩

2014年11月17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地县乡党委书记、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动员会。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指出,要强化管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12月18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地(市)委书记、行业系统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随后,县乡党委书记和行业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在我区全面铺开。

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是党建工作的创新举措,全区各地市和行业系统实行先调研再点评,述职一个、点评一个,用数据和事例说话,直奔主题、直点要害、直戳麻骨的方式,让不少党委书记红了脸、冒了汗。通过述职评议,“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已成为各级党委书记的共识,他们表示要把更多精力投向基层、更多资源倾斜基层、更多关爱传递基层。通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探索创新了许多党建工作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述出了责任、评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达到了预期效果。党委书记在做好本人述职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起双重责任,督促指导下一级党委书记搞好述职,传导压力,真正做到了“书记抓、抓书记”。

“平安单位”创建:

争取人心、夯实基础

2014年,西藏联通公司落实各项安全维稳措施,强化制度管理,把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加强人防技防手段,突出以防爆、防火、防盗、防破坏“四防”内容为主的安保防范措施;加大对公司要害部位24小时巡逻检查力度,实施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形成了公司内部人人知晓、关心、参与企业平安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综治工作实现了“零事故”、“零发案”,被评为2014年度自治区级“平安单位”,公司安保中心工作人员苏雷也因工作突出,被评为2014年度拉萨市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自治区国税局加大“平安单位”建设力度,于2015年3月召开综合治理专题会议,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人与局机关16个部门的负责人分别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在做好各项日常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同时,自治区国税局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安全保卫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构建和谐单位等一系列活动。一个以“领导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查究制”为基本框架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正在形成。

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是机关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重要内容,近两年来,我区创新机关党建工作载体,深化“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完善“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手段,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每年表彰一批自治区级“平安单位”,2013年,区纪委等19个单位被授予自治区级“平安单位”称号,受到区党委、政府的表彰授牌;2014年,评选出12家“平安单位”,今后,自治区级“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将逐步实现全覆盖,促进全区机关单位为我区维护稳定大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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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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