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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 三亚36名公职人员被责令整改

张谯星

2015年07月02日09:28   来源:海南日报

原标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 36名公职人员被责令整改

记者今天从海南廉政网获悉,针对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问题,三亚市纪委监察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督促36名公职人员进行整改,取得阶段性效果。

三亚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据统计,截至6月30日,34名公职人员完成了整改,还有2人正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整改内容包括:公职人员参与经营、入股或注册自办公司;将身份证借用、提供给家人或他人注册公司;身份证被盗用注册公司;由于单位工作需要,经组织推荐担任法人代表或股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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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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