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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耀平:构建生态文明新家园

——纵论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下)

2015年06月08日09:51   来源:云南日报

原标题:构建生态文明新家园

在美丽中国版图上,云南是一颗璀璨夺目的“绿色明珠”。特殊的地形地貌和多样的气候类型,让云南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自然禀赋,“植物王国”、“动物王国”和生物物种“基因库”的美誉名扬天下。

早在2008年,习近平同志到云南考察时就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云南“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使‘七彩云南’放射出更加耀眼的光芒”。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强调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明确要求云南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深刻揭示了生态环境对于云南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为云南进一步找准目标定位、突出优势特色、推动跨越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云南各族人民正以积极主动、持续创新的行动,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美丽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发展之本”。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最靓丽的名片,也是云南后发赶超的最大潜力。另一方面,云南又是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敏感的地区,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责任重大,作为中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云南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云南的良好生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云南的优美环境。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采取一系列重大而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新型发展路子,使云南生态环境总体状况不断改善,成为我国自然环境最好、生态保护最好的省份之一,为建设“美丽云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实现永续发展才是最根本、最美好的发展。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征程中,云南必须倍加珍惜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禀赋,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护好、发展好云南各族人民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当好表率,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要更新发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经济欠发达的边疆多民族省份,同时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最好的省区之一,云南担负着保护与发展的双重责任。因此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切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要始终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战略不动摇,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保护好生态环境作为我们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本,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要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产业支撑体系。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绝不能以牺牲环境、破坏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一定要紧绷生态环保这根弦不放松,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加快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发展,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通过规划引导、制度保障、政策激励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深入推进低碳试点省、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等工作,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要打牢发展基础,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环境保护。要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大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低效林改造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力度;要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实施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公益林管护;加强河流水污染防治,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大江大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继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把生态理念融入城镇建设。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要健全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重要内容,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尽快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要以新环保法为基础,加强地方配套制度建设,对各类专项规划、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环保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公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责任。

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要以美丽家园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八大工程”,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搞好规划,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聚力建设美丽家园,致力造福农民群众,着力打造“升级版”新农村,全力开创云南城乡共同繁荣新局面。同时,从农村实际出发,扬长补短,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让人民群众“望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

“这锦绣的高原,是我们无上的乐土。乐土上的生命,都一样雄健、美丽、和平。”这是70多年前楚图南先生所作《山国的儿女》中的一段歌词,深情地表达了对云南故土的无限珍惜和热爱,也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们后代子孙。我们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成为全国生态屏障建设先导区、绿色生态和谐宜居区、民族生态文明传承区和制度改革创新试验区,始终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让七彩云南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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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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