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正式揭牌,并聘任了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员以及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揭牌和聘任活动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畅通案件受理渠道,积极推进公益诉讼,严格公正司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司法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并讲话。
周强和陈吉宁为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揭牌。随后,周强为受聘的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和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颁发了聘书。
周强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在审判工作中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以及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成立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对不断创新、发展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密切人民法院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法学理论界、科学技术界的合作,加强国际交流,提升国家环境司法软实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要以构建环境资源法治领域的一流智库、核心智库为目标,在环境司法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周强强调,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推进环境司法建设。总结环保法庭建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以及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努力使环境资源司法理论体系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着力构建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司法理论体系。
周强要求,要坚持走专业化道路,充分发挥好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业理论的作用,促进提升环境资源司法能力和水平。研究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尽快推出一批理论成果,为人民法院出台司法政策、制定司法解释以及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理论支持。要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构建开放合作研究平台。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要结合审判实践,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努力成为既懂审判又会研究的复合型人才。
要创建开放、多元、合作的工作新模式,加强与环境保护部所属的研究机构以及国外智库的交流合作,促进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和实践不断发展,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水平。
陈吉宁在讲话中指出,健全环境法治体系、真正具备钢牙利齿,需要环境司法的有力支撑。环境司法研究中心在环境司法理论研究、制度设计和执法实践等方面可以多出成果、发挥更大作用。要紧紧抓住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开展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衔接等制度研究,支持探索研究环境资源司法制度的顶层设计;要创新环境司法解决民事纠纷的新机制,积极支持谋划化解环境民事纠纷的司法路线图和施工图;要积极支持研究环境立法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进一步完善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揭牌活动。(记者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