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开创生态文明新时代,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大决策,我省坚决贯彻执行,及时谋划工作,特别是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做出了以生态文明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标志着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了新的高度。经过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日,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为我省与时俱进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我们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意见》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青海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省情特殊,责任特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青海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要把贯彻中央《意见》的过程作为认识再深化、工作再谋实、行动再加快的过程,以中央《意见》为纲领,以我省《贯彻实施意见》为统领,以国家批准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载体,以年度工作重点为抓手,着力在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建设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生态地位重要、资源富集、经济欠发达、民族共融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实现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清新,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走出一条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受保护的科学发展新路子。
会议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突出表现情况的汇报,围绕省委领导带头讲好党课进行了集体备课。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中共青海省委常委会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方案》和《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讲党课方案》。
会议还审议了2015年度重要改革事项责任清单,研究了青海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