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心
5月6日,有媒体详细报道了深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腐败案。这位深圳“老虎”被一线办案人员形容为“五毒俱全”干部:疯狂收受财物达亿元之巨、使用公款送礼、搞“假离婚”、隐瞒“裸官”身份、多次嫖娼、与多名女性通奸、参与赌博、搞迷信活动等等,可以说是一个地方“老虎级”贪官的全息标本。
蒋尊玉在当地位高权重,有如此多腐败行为与劣迹,造成的社会震动和负面影响可想而知。然而说实话,随着近几年反腐力度加大,一个个“老虎”被揪出,披露出的案件情节相当雷同,有的几成“标配”:贪腐、通奸、赌博、嫖娼、裸官、迷信等,只是程度有所差异,人们对此似已越来越少新鲜感,顶多拿一些案情细节开开玩笑。比如蒋尊玉做过龙岗区委书记、市政法委书记,豪宅里居然一本书也没有,唯一一本放在床头的书刊还是“少儿不宜”。甚至还有人把一些贪官在位时的“反腐名言”列举出来,目的只是消遣一番,热闹一把。
这种心态让人担忧。腐败是社会毒瘤,少数人的腐败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政府公信力,而且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毒化党风和社会风气,激化社会矛盾,最终受害的是全体社会成员。因此,对每个揪出的贪官,不能只图看个热闹,最应该做的是找出问题症结、反思问题原因,继而群策群力,寻求改进完善之道。
蒋尊玉案就有许多值得反思之处。我认为最耐人寻味的一点,是他“五毒俱全”,却在仕途上平步青云,“连跳式”升官。要知道,按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每次官位升迁,都要有一个考察的重要环节,为什么对这么多问题视而不见?实际上不少官员腐败案同样存在这一问题,也几乎成了一个“雷同”情节:群众口碑并不好、查处后问题一大堆的干部,却仍可一路绿灯“带病提拔”,甚至还快于常人。难道我们的干部考察形同虚设,考察失真已成常态?这就很值得反思。
反思不仅在于追责,更要诊清症结所在,探寻改进方法。据笔者感受,目前许多地方或单位的干部选拔,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是成熟一个提拔一个,而是统一研究,成批调整。这就带来不少问题:一是预告时间很短,许多人不明所以就被找去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容易敷衍了事。二是组织部门疲于奔命,考察走形式在所难免。三是考察范围有限——这与时间不足也有很大关系,能谈到中层以上干部基本算完成任务。这些人当中,被提拔者上级一般会表示支持,甚至他就是动议提拔者;下级往往怕得罪人;即使有意见的,只要不在本地本单位提拔,乐得“送瘟神出门”,谁会提实质意见?三是干部任用条例中“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一般”大多被丢到一边,几乎百分百等额考察,没有比较,自然只能说些原则性的空话套话。所以许多干部考察结论,常常惊人相似:“粗看谁都像,细看不知谁”。如果再有个别考察人员利益相关,有意扭曲掩盖,干部考察关卡难免失守。
因此,对类似“五毒干部”的每个带病提拔案例,都有必要细究考察过程与内容,至少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为什么问题没被发现,或发现了为什么意见没被采纳,切实找到改进办法。尤其是像蒋尊玉这样一个“不讲党性、不讲原则”,曾有人与他“死磕”举报他违法,甚至被称为“法盲”的人,为什么能当上市政法委书记?据媒体报道,他公款送礼对象中就有上级组织部门领导,那就更具典型性,更需细细剖析,举一反三,以提升干部考察质量。
就目前情况而言,要堵住“五毒干部”们的带病升官之路,至少在干部考察环节有改进和完善的必要。比如扩大公示和考察预告范围,包括通过新闻媒体或通知发布;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的原则条款具体化,并扩大考察范围;将差额考察规定刚性化,让谈话者有比较,有选择,有话说;全面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对考察过程据实规范记录,出现问题可以倒查分析,也便于明晰责任予以追究。只有这样一步一步通过剖析具体案件,找出并堵住制度漏洞,反腐败才能取得扎实成果,而不会一个案件出来热闹一阵,又准备看下一个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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