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心
4月19日媒体曝光:海南国家级贫困县临高县,每年要国家拔给数千万扶贫资金,却耗资1.3亿建了一个1.7公里长的牌坊群。名义上要破吉尼斯世界纪录,带动当地旅游。但所建牌坊形式重复,雕工不细,题字平庸,甚至有的题字官员已经坐牢,当地人认为阴森不吉利,不来附近活动,记者拍摄两天,所见游客不到10人。显然大笔的钱花出去了,带动旅游的目的并没达到。
然而当地政府的回应却理直气壮:这个项目,先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然后经过县委常委会决定,提交党代会、人代会审议通过。意思是程序合法合规,谁也阻止不了。
这正是最值得深思之处。贫困县花费上亿建牌坊,如果确实能通过一定民主程序,真实反映当地党情民意,即使决策出现一定偏差,那也有情可原。至少当地老百姓不会怨恨党和政府。
但事实似乎并非如此。首先从决策过程看,如此耗资巨大的人造景观,从决策到开工不到两年时间,论证过程似嫌仓促。况且在县里专家论证会上,不少专家就对建设如此大规模牌坊群提出相当激烈的反对意见,然而县里认为手续合法就应上马,没有再行论证,不理会不同声音。其次从民意反应看,如果百姓支持这一项目,怎会觉得它阴森不吉利,县里动员全县干部职工来这里打太极拳,都无人响应?第三从常识分析,临高县在岗职工年均收入不到两万,农民人均年收入不到4000元,全县23000多贫困人口需要发放低保金,每年低保金总额才1600万元左右。在如此穷困状态下,得有多大诱惑力,才能让大家勒紧裤带,去建设不知何年才有收益、或许纯属打水漂的阴森牌坊?
按目前县级政权制度设计,最能反映当地党情民意的,本应是县里的党代会、人代会。但勿庸讳言,多数情况下,县一级重大决策,往往由少数人甚至县委“一把手”说了算。至于这个会那个会,能走走形式已属不易。在实质效果上,这反而成为少数人搞政绩工程、行政乱作为的幌子和托词。因此,临高县的“程序合法”,并不能掩盖它走民主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据当地村民反映,县里征用土地都没有经过村民,几个村干部就把土地卖了。试想想,连最易实施、贯彻多年的村民自治都已落空,所谓县党代会、人代会审议,又有多少反映民意的成色?缺少了民意制约,县级权力的野马根本不可能自动进入“笼子”。
临高县“亿元牌坊”所反映出的问题,不应看作是简单个案,更应探究在县级治理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及其解决之道。
县一级承上启下,在我国国家治理中处于重要地位。古语说:“郡县治,则天下安”。习总书记也曾说过:“县一级工作好坏,关系国家的兴衰安危”。然而现在许多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干部不体恤民力,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不体察民意,搞不得民心的强制拆迁,还有环境污染,不作为乱作为等等,很多都是发生在县一级。这些问题,完全靠上级来监督来处理,成本大而见效微。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进一步探索强化县级政权的“内部制约”和“自我监督”功能。
这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完善与强化县级党代会、人代会的监督职能。尤其需要从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党员对党代表、选民对人大代表监督机制入手。党代表与党员、人大代表与选民,要制定规范,经常性地面对面交换意见。遇有重大事项,他们在党代会与人代会上的发言和表态,也应有受党员和选民监督的渠道,使之真正反映当地党情民意。如果对于斥巨资建牌坊这样的县内重大事项,县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能分别与其所由选出的党员和选民见面,认真征求和充分反映他们的意见,党员或选民能够有条件监督他们在会上的表态,就会对最终决策产生一定影响力和约束力,至少不使党代会、人代会等,成为少数人搞政绩工程、行政乱作为的所谓“程序合法”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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