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长张庆伟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会议指出,城乡规划是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一要尊重敬畏规划。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执法如山”的意识,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二要科学制定规划。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合理规划城镇职能、产业定位,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突出文化传承和风貌特色,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三要健全完善规划。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修改《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制定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办法等规章,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四要严格实施规划。加大监督力度,认真落实规划公开公示制度,构建严密的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会议听取了《河北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公开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编制公开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对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要通过公开促进部门责任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的责任事项外,要及时全面地向全社会公开政府各部门的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监督,倒逼政府各部门落实各自责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克服懒政、怠政,构建与责任清单相配套的部门职责体系。二要实行动态化管理。责任清单公开后,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动态调整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三要加强工作督导。要跟踪了解全省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进展情况,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制度引领与创新发展、统一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并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一要科学核定现有排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初始排污权,不得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排污单位核定排污权。二要加快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合理确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出让标准,规范排污权出让、收缴和使用管理,做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收入专款专用。三要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健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总量调控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和租赁,建立排污权储备制度。四要加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全程监管和执法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会议传达了中央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主要精神,并听取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会议还听取了我省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关于表彰奖励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有关情况的汇报,研究了《河北省人民政府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河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工作。(记者王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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