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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考试将作为干部任用的一项常规程序

上海徐汇区领导要参加“法律考”

 包括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领导,区委书记也主动要求参加

2015年04月02日08:17   来源:解放日报

原标题:法律考试将作为干部任用的一项常规程序 徐汇区领导要参加“法律考” 包括区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领导,区委书记也主动要求参加

走进徐汇区机关大楼,不少干部的案头多了一本“黄皮书”和一套题目,这本“黄皮书”正是宪法和法律知识汇编。为了迎接4月上旬的考试,这几天,他们正加紧复习。

这场即将举行的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由徐汇区人大常委会推出,考试对象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希望通过考试“进一步提高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人民意识、政治意识、履职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因此考试内容集中在 《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条文中。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是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秋萍说,徐汇人大酝酿这次考试,首先对200多名现职相关人员组织集中考试,其中第一次考试对象以区领导为主,包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区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区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都要参加考试。考试采用集中、开卷、机考方式,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成绩不合格的要补考,考试结果在徐汇人大网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本不在考试对象之列的徐汇区委书记莫负春、区委副书记王醇晨和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区委常委也主动参加此次考试。

“考试不是目的,我们希望通过考试以及今后一系列举措,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通过人大程序贯彻党的意志,推进法治城区建设,”彭秋萍说。

据介绍,今后法律考试将作为徐汇区干部任用的一项常规程序,区人代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将在人代会后接受法律考试,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在任职前接受考试。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探索执行法律考试、承诺公示、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对宪法的忠诚、对法律的敬畏。

此外,为尊重人大的法定性和民主性,徐汇还出台了关于列席人代会、人大常委会的请假办法,明确人大的法定会议,必须由部门正职领导列席;探索在人事任免方面由区委组织部向人大党组介绍人选基本情况及任职理由等程序。区领导也经常以人大代表身份,深入基层社区倾听民意,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去年,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回应社会关切的办法》等6项制度,后来区政府主动制定了相应实施办法,力求就相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达成共识,让监督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记者 张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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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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