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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王君巴特尔等参加审议

2015年03月11日08:19   来源:内蒙古日报

原标题:我区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3月10日,我区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王君、巴特尔、乌兰、乌日图、云峰、侯凤岐、秦义、冯玉臻、廉素、陶淑菊、段志强、张利平、色音图、张学勤、冬云等代表,就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一致认为,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完全赞同,并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意见建议。

代表们说,修改立法法,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举措,彰显了我们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对于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提出的修改立法法的指导思想和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论述新要求,对于修改好立法法具有把关定向作用;提交大会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适应立法形势任务的需要,符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要求,切合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实际,大家都赞成和拥护。

代表们表示,大会审议通过后,内蒙古将全面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新修正的立法法,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制度动力和法治保障;将主动适应立法权限下放对地方政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完善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不断提高行政规章的质量和针对性、可执行性,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

代表们还就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规范备案审查制度,加大对立法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反馈力度,上级人大要对设区市的立法程序进行指导,统筹考虑设区的市立法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问题提出了建议。(记者 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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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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