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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官检察官5年内占编比降至39%

2015年02月13日09:04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我省法官检察官 5年内占编比降至39%

司法体制改革后,广东法院、检察院系统实行法官、检察官的员额制改革,法官和检察官占各院政法编制的比例将在5年内降到39%,这是否有利于司法公正高效?当前,法官、检察官“下海”人数增多,如何留住人才?因司改而冻结的法院、检察院人事工作何时解冻?12日,司法体制改革问题引起省人大代表热议。参加云浮代表团分组讨论时,省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郑鄂一一作了回应。

郑鄂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项目已经全在广东进行试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理念就是法官应是法院工作人员中的少数,这符合中国实际,也符合世界各国法院建设规律,对于解决当前中国各级法院、检察院面临的问题非常关键。”

法官占少数符合国际规律“39%”系全省法院平均值

去年11月,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广东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方案,广东将对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并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广东省以全省法院、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总数为测算基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常住人口数量和案件数量等情况,综合确定三类人员的员额比例。其中,法官、检察官员额5年内逐步减少到39%以下,司法行政人员员额比例调整至15%左右,46%以上人员为司法辅助人员。

“39%的比例符不符合广东案多人少的实际?”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丽琼说,在调研中她了解到,分类管理后,法院、检察院的一些领导干部重新回到工作一线,挤占这39%的比例。

周丽琼建议对如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开展讨论。为推动广东的司法体制改革,省人大也计划加大对这项改革的监督力度,已经把听取两院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报告列入工作计划。

郑鄂披露了“39%”的来源。他说,据中央司法改革的精神,广东法院、检察机关在试点改革的时候,向中央提出5年内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占比要根据具体情况保持在35%—45%左右。中央回复称比例要在40%以下。据此,广东决定把比例定为39%。

“我要说明的是,这39%不是指每个法院都要保持这个比例,而是全省的平均数,即全省法院中,法官的比例总体上占39%,各院的比例要根据办案量来决定。”郑鄂说,比如云浮市法官的比例可能就是29%左右,而深圳法院改革后的比例是60%多,且还需要增加。

郑鄂说,真正的法官是可以对案件审理情况拍板、负责的法官,在各级法院应该是少数的,多数的应该是法官的助理和辅助人员。改革的理念就是让法官干该干的事情。“改革前,法院的工作人员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被录用的,经过司法考试就成了当然的法官、助理审判员,再之后就成了审判员,这就造成了法官队伍质量的参差不齐。”他说,根据国际上通行的法官成长路径来看,法官绝对不是考试考出来的,是要通过审判实践锻炼出来、选拔出来的,“现在的改革就是让这样的人成为法官。”

发达地区人员流失严重三大原因致法官“下海”

省人大代表、清远市政协副主席黎智明说,39%的员额比例让有些法官不可避免地要离开这个队伍,有些已经“下海”。

“人员流失的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郑鄂说,改革前,法院系统每年也都有一两百人离开,这几年人员流失多集中发生在发达地区。“承受不了这些办案压力,也就走了。”

郑鄂分析法官“下海”的几个主要原因。一是因为工作量太大,省内经济发达地区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办案量在300件以上,“一年的工作日才200多天,所以别看法官神气,工作是很苦的,白天开庭,晚上还要写裁判文书。”他说。第二个原因是待遇不高。法官承受了这么大的工作量、这么大的压力,司法体制改革还规定了法官办案终身责任制和零容忍的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在办案中,法官不能洁身自好被追究,他将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律师都不能当。”法官工作压力大、责任大,收入低,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机构又以优厚的待遇向法官伸出橄榄枝,“一掂量,一些人也就走了。”

郑鄂说,其实在各国的公务人员中,法官往往都是被给予最优厚待遇的人,因为他们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需要一定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现在司法体制改革对这方面也有所考虑,适当提高了法官的收入,比相应级别的公务员工资稍高,鼓励法官走职业化发展道路。”他说。

郑鄂说,法官“下海”的第三个原因是当前改革确实产生了一些波动。“这个波动主要发生在年长和年轻的法官身上。”他说,年长者抱怨,自己都快退休了还要回到一线办案,不情愿。“可如果你想成为法官,就要占据这个名额,占了这个名额就必须办案,因为人手本来就紧张,”他说,“但是,我要强调的是,中央明确规定,改革有5年的过渡期,现在可以不办案,你可以5年之后再做选择,到时候退休就算了。”年轻人的问题是,对政策了解不清而想法又多。“他们想老同志还没有安排,我们今后的前景如何更不得而知,因此比较焦虑,我们正在引导教育。”郑鄂说,目前广东法院员额制改革探索,也在考虑年龄比例的问题,比如,整个法官队伍中,50岁以上的法官可占一半,40—50岁的法官可占30%,30—40岁的法官占20%。他说,5年过渡期能解决很多目前大家认为存在的问题。

“留不留在法院、是否要成为法官,是一个双向选择的事情。”郑鄂说。他还坦言,曾经有人找到他说想成为法官,他给此人提了三个问题问其能否接受:能否承受得住终身责任制的压力,终身对案件负责;能否洁身自好,办案能否做到公正廉明;能否承受经常性的责任倒查压力。

司改赋予法官“拍板权”专业化审判培养是关键

省人大代表、云浮市检察院检察长江理达说,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法院、检察院的人事工作已经冻结。“我们基层本来就缺乏检察官、法官,现在编制有空缺,却因为人事工作冻结而无法招聘或选调人员进来,影响了工作。”他说。

司法体制改革赋予法官“拍板权”,因此,法官的办案质量非常关键。“培养专家型法官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我觉得关键是要通过专业化的审判培养。”省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审判长闵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除此之外,固定的专业培训,法院与高校、与相关专业部门的沟通、交流也是培养专业化法官的重要途径。现在由于案件的压力,一线法官专业培训的次数、时间比较有限。如果从培养专家型法官的角度看,还应当大力开展法官的专业培训力度,尤其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他们的需求更为强烈。”

除此之外,闵睿还说,很多代表建议提升基层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素质,觉得这确实很有必要。“审判工作是一个团队的工作,单是法官的素质提升了,并不足以保证案件的质量,审判辅助人员的素质也得要跟上。”(记者 赵杨 雷雨 钟啸 黄颖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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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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