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坚
一场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正在全面改变着浙江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
走在前列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民收入已经连续30年保持全国省区第一,2014年达到19373元。
浙江“三农”发展之所以能够走在全国前列,根本原因是浙江农村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谋划、组织和推动下,浙江农村改革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根本目标,在全国率先推进了一系列涉及城乡关系调整的体制改革,基本建立了以“城乡兼顾”为特征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成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最全、水平最高、质量最优、城乡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浙江农村改革的实践探索,先后在浙江建立了“中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和5个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浙江也设立了23个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深入开展农村产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金融体制等10多个主题的改革试验,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在构建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及制度体系上取得了积极成果,走在了全国前列。
30多年前经历农村土地承包制改革时,德清县的李忠海还是一个懵懂少年。改革对他来说,只是多了一块自家的田地。而去年底的一个冬日,46岁的李忠海用自家农房的“房产证”向银行抵押,贷到了10万元用于发展生产。他真切地感到:“改革就像农民身边的聚宝盆。”
在德清,有同样经历和感受的并不止李忠海一人。截至去年11月底,德清全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已发放1.8亿元,累计802户。
上述“三权”是指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农房财产权、农村集体经济股权。此前,这些农民直接拥有的资产,大多属于不可抵押和交易的“死产”。
如今,一场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正在全面改变着浙江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
勇于破冰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浙江的答案很明确:让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让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2014年年初,省有关部门的一份关于农民增收分析报告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报告指出,近5年来,农民人均收入增速放缓。
开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成为浙江最为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浙江给出的答案是:只有加快构建农村财产性收入加快增长的有效机制,才能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
显然这是一项“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
首先是农民财产权利的公平性。
市民的不动产具有完整的物权,可以在市场上流转、抵押和担保。而农民最核心的财产,如承包地、宅基地和住房、农村集体资产没有完整的财产权,以往不仅流转受到限制,更不能担保、抵押。
这种财产权利的不完整,不仅对农民形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对其创业增收造成严重影响,而且造成农村经济社会诸多矛盾和纠纷。
更进一步的影响是城市化。尽管城市落户政策日趋宽松,但因为农村资产含金量日趋增加,“进城不落户”现象十分普遍。浙江的城镇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4%,比全国高出10多个百分点,而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仅为32%,落后全国3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现代农业发展也面临挑战。浙江农业的未来在于规模化经营,但在经过多轮政策推动后,浙江土地流转率已经高达47.4%,在全国位列前茅。在这种情况下,并非仅仅靠市场,而是必须依靠确权、赋权,进一步集聚土地,才能提升规模经营的水平,才能确保现代农业持续发展。
浙江省委、省政府认为,生产力发展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着眼全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确权赋权为核心的农村改革,成当务之急。
赋权强能
2014年2月中旬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当前做好“三农”工作关键是坚持以改革为统领,通过改革赋权转型强农,以明晰产权激发农民积极性,加快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具体将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性工作将权利量化到人(户),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权随人走”、“带权进城”的具体办法,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推进“人的城镇化”。
浙江认为,在所有农村改革中,确权是最基础的工作,“没有经过确权的土地,产权是模糊的,一旦放开流转,容易造成新的分配不均。”
确权之后,“赋权、活权、保权”工作配套跟进,实现“死产变活权,活权生活钱”。
经过不断实践,浙江总结出“确权确地”和“确权确股不确地”两种方式。前者适用于承包地块改变不多、原有四至边界基本清楚的地方;后者将承包经营权由空间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适用于土地征用后边界难以确定的地方。
2014年下半年,全省农村确权改革进入快车道。到2014年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颁发率99.5%,山林承包经营权权证颁发率99.7%;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率82.6%。
在“赋权”方面,各地进行了许多探索和实践。如在县、乡镇建立服务中心,设立风险保障金和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在全国开先河、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合作社的办法,让农户具有占有、使用、收益权的基础上,拥有了流转和入股的权利。杭州、嘉兴、湖州、衢江、温岭等地,还对流转后的承包地颁发经营权证,赋予其抵押、担保的权能。
绍兴市柯桥区出台集体土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确权登记实施细则后,钱清镇钱清村村民陈木林成了受益者。
陈木林在这次确权登记中,宅基地抵押给村集体,获得了3本半股权证。如果拿这些股权证抵押,可以贷款24.5万元。“这种贷款形式方便,不用担保和抵押,而且还款压力小,只有6厘利息。”
陈木林打算把股权证抵押贷款帮儿子经商。
钱清村的李水根也是受益者。去年10月,他接到了一批布料订单,需要买原料,但手头资金紧张。他用股权证抵押贷款了20多万元,解了燃眉之急。
在柯桥区的土地确权赋权改革中,和陈木林、李水根同样受益的钱清村村民有1450名,其中有100多位个私企业主或个体工商业主,他们对流动资金的补给有较大需要。前不久,瑞丰银行和钱清村村委成功对接,经过核算,银行决定给予每本股权证抵押7万元免担保低息贷款的授信。
“股权证随着村级集体资产的增值而持续增值,现在全村村民凭股权证可贷款1亿多元。”村党总支书记谢富根说。显然,股权证抵押贷款对全村发展经济很有意义。
海盐县是全省最早推出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专项贷款的县。除了农户全部颁发承包权证外,流转后的土地还颁发经营权证。业主可将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债务担保抵押,按评估价的7折,到当地农信联社申请贷款。
当地农信社为此专门设立了名为“农钻通”的贷款专项。截至去年底,海盐县累计有437个土地流转经营主体获得贷款17511.5万元。
目前,全省已有5个市级、46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确保“三权”有序流动。
共创共富
2014年12月,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暨“三位一体”改革在义乌市启动,拉开了在全国率先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序幕。
此次改革将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整合原农业、林业、水务等涉农服务职能,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随着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成长及对全要素供给、全产业链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强,构建规模更大、覆盖更广、层次更高和具有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势在必行。
2014年,浙江对“三位一体”改革作了探索性的顶层设计,启动了6个县(市、区)的试点。
目前,义乌有农民合作社296家、家庭农场78家、农业龙头企业156家,土地流转率达65.1%;义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9个基层供销社和800多个经营网点,现值资产总额4.5亿元;义乌农商银行注册资本10.85亿元,是义乌支持“三农”力度最大的金融机构。
浙江通过发展“三位一体”合作经济,推进农户、农场、企业等各类主体横向合作和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纵向合作,让普通农民成为合作社的股东,获取股份分红收入和增值的“二次返利”。
郑桥村坐落在仙居县西部的凤凰山麓。这一天,是村民俞洪木家新房上梁的大喜日子。架主梁、裹红绸、挂灯笼,来老俞家帮着张罗的,都是仙居新合股份合作农场的股东。
69岁的俞洪木说,家里的4亩地全都入股到新合农场,大部分农活都由农场包了。自己在农场里打零工,儿子外出经商,家里盖起了4层楼的新房。
俞彩娟是第一批加入农场的股东。她说,早在去年12月,她就把刚刚收割的6500多斤稻谷,统统卖给了农场。“入股农场后,不仅不用再为农活费心,丰收的稻谷,农场还会高于国家收购价收购。谷子加工成米面、年糕,由农场统一销售,股东们能拿到分红。 ”
仙居新合股份合作农场场长俞荣火介绍说,现在,不仅本村未入股的村民要求加入农场,连周边村的农户也找上门想加盟做股东。
新合农场是浙江首家注册的合作农场,农场设土地股、资产股、技术股、经营股,其中土地股占总股本的50%,由132户农户的1500亩土地入股,6亩为1股。农场实行统一布局规划、统一生产经营、统一全程服务、统一加工销售,发展粮油种植、稻米加工等产业。
俞荣火说,农场对入股农户实行两次分配,第一次是保底收入,股东按入股土地面积、平均单产,以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的1.2倍获得保底收入;第二次是按股分红,股东按股份获得稻米加工销售和农业服务的利润分红,去年股东得到了每股1500元的分红。
他说,受雇参与农场生产经营管理的股东,还可获得务工工资。农场还专门设立农业保险基金,将每年40%的利润放入基金中。
不久前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对新合农场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完整地体现了农业经营体制创新的要求,体现了‘全要素组合、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体现了共建共享、共创共富的理念。”
(《今日浙江》杂志授权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发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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