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11日04:47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李凤祥 记者/罗丽娟 通讯员/黄忠)2月以来,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海事、航道部门分别开展了鳗苗捕捞专项执法、渔船捕捞碍航执法两个专项行动,以加强对渔船作业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
2月2日至6日,市海洋渔业局联合海事局、航道局开展2015年度鳗苗捕捞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执法检查组先后对横门东、西水道的鳗苗捕捞生产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是否按核定作业地点、网门数生产、是否影响航行安全等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中发现一起未按照规定地点作业和网门位置影响航行安全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立刻要求其自行整改,待违规人员自行清理完毕后执法人员才离去。
2月5日至6日,市海洋渔业局渔政支队又联合中山海事局开展渔船碍航捕捞作业执法行动,重点对鸡鸦水道、小榄水道、横门水道等水域进行“拉网式”检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名,执法快艇3艘,检查出碍航捕捞作业船只4艘。执法人员对碍航的船主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责令渔船马上驶离航道作业,及时消除了碍航的安全隐患。
据了解,由于目前还没有人工孵育的鳗苗,鳗苗主要依靠天然采捕。因近年来养鳗产业不断发展,鳗苗价格也一路走高,曾一度达到32元/尾,素有“软黄金”之称。每年12月下旬到翌年3月是鳗苗汛期,中山海域沿岸长达几十公里的咸淡水域,是渔民进行捕鳗苗这一传统作业的场所。此次针对鳗苗捕捞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就是为了规范渔民的鳗苗捕捞秩序,清除在捕鳗过程中影响航行安全的违规行为。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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