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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将被追责

2015年02月05日08:46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将被追责

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我省今年司法体制改革路线图已清晰呈现。按照中央有关部署,今年下半年,将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并围绕以下重点任务探索推进、展开推动。

1.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健全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制度,司法辅助人员分级管理制度、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制定过渡期人员分流方案,完善充实基层司法办案人员制度。

2.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以专业等级为基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分级管理的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制度、法官检察官延迟退休制度、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向基层倾斜的待遇保障机制。

3.完善司法责任制,要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主办侦查员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4.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组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落实“统一提名、党委审批、分级任免”的制度安排,建立编制、经费、资产省级统一管理机制。

5.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6.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扩大陪审范围;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展监督范围,规范监督程序。

7.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8.深化加强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交往行为;深化监狱制度改革。(记者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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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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