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惠宁在中共青海省十二届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省委副书记王建军,省委常委骆玉林、吉狄马加、王令浚、王小青、张光荣、马顺清、王晓、苏宁、旦科、李松山出席会议。中央纪委派员指导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主持会议。
骆惠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充分展示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信念,体现了崇高的政治品格和责任担当,再次宣告了我们党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
骆惠宁指出,2014年,省委深刻把握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我们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 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有效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巡视整改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凝聚了全社会正能量。
骆惠宁强调,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剖析和中央为什么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深刻阐释,分析这两年我省查处的案件,结合中央巡视组巡视青海反馈的情况和我们自查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方向,聚焦目标任务,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骆惠宁强调,要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着力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我们决不能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事情,当成一般的违反纪律、搞自由主义来看待,而要上升到事关党的生命、事关党的团结统一、事关维护中央权威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二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瞪大眼睛,盯紧“四风”问题的“变异体”,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和深化拓展活动成果情况专项检查。抓好春节前后和问题多发易发领域的正风肃纪工作,加大查处追责力度。继续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规定,从源头促进作风转变。三要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的刚性要求,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依法惩处行贿犯罪,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用好巡视这把利剑,全面开展专项巡视。持续推进中央第三巡视组巡视青海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更好发挥巡视成果的综合带动作用。四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创新。按照《青海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在实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巡视工作全覆盖,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等方面取得新成果。及早谋划好中央新修订、完善的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骆惠宁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各级党委(党组)要真正把担子担起来,不能当“甩手掌柜”。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明确从严治党职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他强调,今年要把主体责任重点向市州一级以及格尔木市传导,并推动重点国有企业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坚持与完善市州和省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省委全会述职述廉,并向市州一级推开。以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按照省委明确的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情形和分类处理标准,强化问责。
骆惠宁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大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领导、支持和监督力度。从班子、队伍、思想、作风、能力等方面支持纪委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聚焦主业,严明各项纪律,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提高政策水平,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卫士。
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等出席会议。省纪委委员,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高等院校、中央驻青单位、省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市州及格尔木市设立了分会场。(记者/薛军 李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