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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搭法治框架 化解基层矛盾

2015年01月22日04:57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惠城搭法治框架 化解基层矛盾

法官在商议案情。王昌辉 摄

  ■“新春大回访”系列报道之二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其中最为核心的是: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目标,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路径,确立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针,规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方法。

  党的十八大前后,也正是惠城区探索“法治惠城”的重要时期,推动制度创新,创新建立人民调解机制、行政调解机制、仲裁调解机制、司法调解机制、信访调解机制等,成为探索和建立以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的长效工作机制。此外,出台《惠城区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也使得惠城广大困难群众受惠。

  构建法制工作“四级”网络机制

  完善法制服务网络,是惠城区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2014年,惠城区着手探索法制工作“四级”网络机制建设,成效明显,江北街道三新村就是其中一个受益群体。

  三新村作为一个集体经济较发达的村,十年来一直以2004年定下的股份制章程来给村民分红。然而,十年过去了,旧的股份制章程已经不符合当下的发展形势,需要重新调整,但因为如何分配给村里新出生、去世和新入户的村民等事务的协调难度一直很大,新的股份制章程始终处于“难产”状态。

  “我们只好将情况汇报给区法制局,请求区法制局帮助协调解决”,三新村法制组负责人钟玉成说。最终,惠城区法制局局长刘红光与该村法制副主任等对情况进行“会诊”,依据法律对章程做了合理梳理和调整,形成两套方案供村民选择。同时,让三新村各村民小组的法制员向村民告知章程进展情况,村民最终在村民民主大会表决通过其中一个方案,事情得到基本解决。

  事实上,三新村新的股份制章程的诞生过程只是惠城区法制工作“四级”网络机制成功运行的一个典型案例而已。刘红光介绍,目前惠城区法制局、33个法制(法规)股室、256个法制组和1164名法制员这四级之间形成法制工作互动,将法制工作的触角延伸至村(社区)、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监督网络,全面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惠民。

  开听证会成重大决策出台前提

  作为密集建设中的惠城区,2014年期间因为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征收而举行的大型拆迁补偿听证会近十场。听证会通过收集整理各方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补偿方案后,再上报市政府审定,然后公布实施。

  作为隆生大桥及相接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陈先生就通过听证会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他提出,“住改商”房屋与商业性房屋的租金收益都一样,因此他希望能够提高“‘住改商’、‘非改商’房屋只能按商业性房屋评估价值的60%给予补偿”这一标准,在场的听证陈述人严伟鹏回应将通过实地调查收集根据,上报上级部门决策。

  与此同时,重大决策依法制定的路径也在探索之中。根据《惠城区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规定,惠城区自2014年9月起,将建立重大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决策信息反馈机制、决策后评估机制和纠错改正机制,逐步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和程序。“这一规定将把民意调查、专家论证、社会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畅通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保障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惠城区有关负责人说。

  此外,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等内容的听证会也在探索制定统一标准节省走程序的时间,推动更高效的工作局面。日前,惠城区法制局公开征求《惠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江北、江南、桥东、桥西、河南岸、小金口、水口、龙丰街道和汝湖镇、三栋镇、马安镇和东江林场被划分为三类区,这些地区的被征收人将获得统一的过渡期补助标准15元/月/㎡。另一份《惠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将探索对房屋征收的相关程序、补偿标准、法律责任、征补工作流程等进行明确的规定。

  15个工作日内决定司法救助金

  2014年底,《惠城区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给困难群众带来福音,惠城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司法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司法救助资金的账户设在区财政局,《管理办法》有效期3年,“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等七类人群将纳入救助金的申请范围。

  司法救助的受理机关为惠城区政法机关,包括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上述机构在办理案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这一点凸显了主动司法救助关怀力度。“但救助申请必须由当事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刑事被害人死亡的,可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提出”,惠城区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还表示,受理机关将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相关情况,以此确定救助金具体数额。

  “我们会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查意见,报区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该负责人说,决定不予受理的,受理机关应当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经审批同意给予救助的,区财政局应及时将救助资金拨付受理机关,受理机关在收到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凭有效身份证明到受理机关一次性领取司法救助资金。

  ■记者手记

  法治覆盖基层

  才能依法治国

  梳理“法治惠城”相关报道,记者很强烈地感觉到:在全面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惠民方面,惠城区在推进法治覆盖基层上亮点众多。惠城区法制局局长刘红光介绍:目前,惠城区法制局、33个法制 (法规)股室、256个法制组和1164名法制员这四级之间形成法制工作互动,将法制工作的触角延伸至村(社区)、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建立和完善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监督网络,全面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惠民。

  这样的亮点令人欣喜:法治覆盖了基层,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依法治国”。须知:依法治国需要国家政法体制的改革创新,也需要民众的积极主动参与。必须双管齐下,缺一不可。只有基层民众积极主动参与依法治国的进程,法制才能内化为每一个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

  从民众的积极主动参与层面考量:基层民众的法律意识需要聚合,形成一定的势能,才能推动依法治国的有效前行。如果民众不积极使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到头来,受到损害的还是自己,也不利于“依法治国”的效用最大化。

  法制工作的触角延伸至基层的每一级组织,法治的光芒照射到基层的每一个角落,需要政府主导部门进行前期的探路和体制架设。事实表明:惠城区已经完成了完善的法制体制架设,这也是“法治惠城”的一大亮点。

  对于惠城区的普通百姓来说,首先要有明晰的法律意识,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要有选择法律维护权益的主动。这个主动需要从一般主动走向积极主动。遇事要以法为先,不能以情为准。或许有的人习惯了使用人情,把人情作为自己生活的主脉络。这样的习惯思维需要修正过来,事事要依法依规,处理矛盾纠纷要以法为起始点和落脚点,而不能动不动就找人情,找关系,妄想靠人情打通自己的生活轨迹。

  一滴水是渺小的,汇入河流方能成就伟大。每个人都应该打牢法律意识,擅于使用法律,一切依法行事。如此,个体的法制化才能成就整个社会的法制化,也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也唯有在制度建设上将法制触角伸向基层,依法治国才能更切实地实现。

  南方日报记者 卢慧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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