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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食堂经营权收回

2015年01月21日04:5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食堂经营权收回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志毅)校园食品安全是2015年以来教育方面的热词。继1月8日惠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专题询问,聚焦校园食品安全后,近日,惠州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督查工作、学校食堂建设统计会等陆续展开。1月20日,记者从惠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教育部门正对承包出去的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进行统计,制定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收回工作时间表,计划回收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目前七成农村和城镇学校食堂被承包

  惠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保卫科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惠州有食堂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集中在城镇和农村,其中以农村学校居多。

  “农村学校有食堂的,都是为了方便上学路途较远的学生,中午能够在学校吃上午餐和进行午休,免于上下学的奔波。”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学校有食堂,并是在近两年开展了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

  根据惠州市教育局的粗略统计,目前有食堂的城镇学校有十几所,农村学校有100多所,其中七成的食堂是被承包经营。有关负责人说,具体的数量将在最近统计出来,并制定一个详细的回收计划。同时,惠州将进一步加强加快农村学校食堂硬件建设,要求学校食堂基本达到B级以上。

  接下来,惠州市教育局每个党组成员将带队,组织到各县(区)、各学校督查整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管问题。同时,责令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迅速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工作,地毯式清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通报整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责任人。

  回收后政府出资学校管理

  近年来,学校食堂被承包的弊端逐步显露,教育部门进一步回收学校食堂的经营权有利于校园食品安全。“承包经营者往往是利益最大化,最大程度地挤压伙食费,学生的食品安全难以得到保障,食堂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工资得不到保证。”

  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回收学校食堂后,将统一由政府财政出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落实聘任人员工资和待遇。而在食堂的经营管理权上,则由学校自主管理经营。

  教育部门要求,将会进一步严格追责追究制度,建立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管长效机制。主动协调食安办、药监局、粮食局等部门,每周飞行检查、检测2-3所以上学校;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联席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加强和规范学校食堂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同时,今年惠州将全力推动“农校对接”模式,在2014年实行学校粮油采购二维码溯源系统的基础上,学校食堂原材料由品牌农产品基地(中心)直接配送到学校,减少中间环节,实行质量安全可溯源。

  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食堂管理,教育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后勤社会化运营,进一步明确食堂经营准入条件和资质审核,引进优秀、品牌企业,实行多元服务,严格执行“黑名单”制。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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