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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安全生产考核进行重大改革

首次对党委层面进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2015年01月21日08:23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首次对党委层面进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近日,我省拉开了2014年安全生产考核帷幕,对各设区市和定州市、辛集市及省有关部门(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一并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这是我省首次对党委层面进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2014年,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分别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内容作出规定。据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联合印发《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产考核方案》,首次对全省市、县、乡党委层面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既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首次对各级党委层面的考核,实现了安全生产考核重大改革。”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考核内容上,重新制定了考核办法和细则,重新分配了各项考核内容权重,使考核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安全生产实际。在考核方式上,考核方案改变了原来单独由考核组考核的方式,实行五个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专项业务工作部门与考核组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常规性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考核各级政府与考核企业相结合,考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与考核工作过程相结合,从而更有利于推动各部门重点工作落实和调动基层抓落实的积极性。

按照《河北省平安建设考核办法》和《2014年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将通过“平安建设”考核纳入省委对各市考核评价体系之中。根据《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河北省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的,省政府对有关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考核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记者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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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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