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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民房制毒吸毒 拒捕毁灭证据放火烧屋

2015年01月20日05:27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租住民房制毒吸毒 拒捕毁灭证据放火烧屋

  南方日报讯 (记者/贺欢 通讯员/刘盛雄 邓洪政)清新区一名男子采购毒品原料在租住的民房内制造毒品冰毒,被公安部门发现后,与同伙一起放火烧屋。岂料,两人反而被熊熊大火围困,最后由消防人员救出。日前,清新区法院对这起制毒、放火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法院查明,2014年3月至4月间,清新籍男子黄某流为牟取非法利益,购买酒精、滤纸、麻黄草等物品,利用加热器、烧杯等工具,在其租住的太和镇兴隆街某出租屋内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同年4月9日14时许,刑释犯黎某锐前往黄某流的出租屋共同吸食毒品冰毒。当天15时许,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民警前往黄某流的出租屋进行查处。

  黄某流与黎某锐眼见制毒、吸毒窝点被发现,为抗拒抓捕,于是搬动屋内轮胎、木板床、音箱等物品封堵房门,并用酒精淋洒堵门物品后点燃,从而引发大火。令他俩没想到的是,当时火势烧得很凶猛,二人因逃跑不及,反被大火所包围。后消防人员赶至现场将火扑灭,并将因吸入浓烟昏迷的2名纵火人解救出来。

  次日,公安人员将二人传唤到案,并现场缴获两被告人的作案工具手机三台、毒品原料及制毒工具一批。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流以营利为目的制造毒品冰毒,并与黎某锐在居民楼内放火抗拒抓捕,遂认定黄某流犯制造毒品罪和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黎某锐犯放火罪,与之前所犯罪行构成累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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