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红霞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进行了全面布局,加快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家住德清钟管镇东坝兜村的蔡云标,拿到交通事故判决书时,感到吃惊,他的残疾赔偿金同享居民待遇,由原先的54760.4元上升到了128693.4元。
这是城乡发展一体化“融合”的结果。德清县今年被列为全省首个城乡体制改革试点县。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进行了全面布局,更多的德清经验在全省面上推开,加快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城乡发展一体化,就要对资源要素进行一体化规划、布局、使用,这既是一次城乡各种要素资源的深度重组过程,也是一次城乡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过程。
浙江把县城作为城乡统筹的主平台、主战场,强化县域综合发展能力,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
12月24日,桐庐县被省推进城市化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命名为“浙江美丽县城”,淳安县、诸暨市等11个县(市)被确定为第一批“浙江美丽县城”试点县(市)。这些县城被赋予一项使命:率先推进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多规融合,为城乡资源要素统一配置打下基础。
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强镇扩权改革指导意见》,赋予省级中心镇、重点是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意见》规定,上述强镇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允许在强镇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或住所的本省进城农民落户,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就业、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同时还规定,进城农民将继续保留土地林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等权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有专家认为,新政提出的保留土地而让农民进城,既能安心种地,又有机会找工作,提高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浙江坚持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城乡统筹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来抓。
2013年以来,德清首先完成了农地、宅基地、农房、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确权工作。目前,全省已有5个县(市、区)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工作,8个县(市、区)启动新一轮确权登记试点。
转型强农惠民增收
一年来,浙江按照改革赋权、转型强农、治水美村、惠民增收的总要求,大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农民增收方式转变,加快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改革激活力。在宁波市江北区推出了“房票通”贷款业务,把辖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权益、拆迁安置协议(俗称“房票”)纳入抵(质)押范围,成为江北区农民申请创业贷款的主要渠道,城郊一片片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万亩盆景基地、万亩水果基地等纷纷兴起,带动了城市发展,也增加了农民收入。目前,已有405户农户获得“房票”贷款1.46亿元
目前,浙江全省一大批县(市、区)开展了土地经营权、农房财产权、集体资产股权抵押贷款试点,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到74亿元。
转型强农业。一亩田净收益3万元,听起来天方夜谭的事,在龙游县詹家镇坑头村正伟蔬菜合作社实现了:2014年,60亩蔬菜大棚,年产值超180万元。高产的秘密,在于大棚里菜鸡共育的种养模式。
浙江以全国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农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千斤粮万元钱”等新型种养模式应用面积200多万亩。农业“两区”建设深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前三季度,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53亿元。
近年来,凭借着绝佳的生态环境,丽水、衢州等农村地区,积极发展旅游、养老等“美丽产业”,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打造增收新的增长点。截至11月,丽水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卖总额35.69亿元,同比增加89.94%。
培训强农民。荆溪的花海、下淤的烧烤、龙门的民宿……衢州的一个个“上海村”吸引着络绎不绝沪杭客人。衢州市建立起“四级联培”体系,解决农民创业中存在的专业技术技能不足的问题,培育职业农民,并逐步打响了以店长、厨师长、农场长、品牌月嫂为主的“三长一嫂”特色品牌。今年前三季度,衢州农民工资性收入较上年提高近20%。
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培训农民53万人次,其中农村实用人才15.5万人次。
2014年,浙江全面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和新一轮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大力推进产业开发、培训就业、异地搬迁、金融服务和社会救助,让低收入农户更加充分地融入到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进程。
城乡同享公共服务
一年来,浙江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缩小机制,不断创新城乡社会事业管理方式,加快缩小城乡公共服务的标准差距和质量差异。
今年8月,温州市平阳县正式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统一转换为“居民户口”。户改后,农村人在医疗、养老等方面,和城里人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目前,湖州市德清县已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其他8个市正选择一个县(市、区)积极推进试点工作,逐步实现省内公民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统一城乡养老保险走向并轨。从2014年1月1日起,浙江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00元,整体水平继续位居全国省区前列。7月28日,浙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月25日,浙江公布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到2014年10月底,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5069万人,参保率维持在97%左右,迈入全民医保时代。今年11月,省政府公布《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大病医保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大病保险制度年底前将覆盖全省。
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2014年,浙江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有效地引导和鼓励高素质教师向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流动。全省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到农村的教师校长已达9037人,其中骨干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的16.36%,普通教师占符合交流条件普通教师的12.82%,基本实现了全年交流工作的目标任务。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扩大低保等困难低收入农户的覆盖。2014年,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至649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省月人均标准提高到487元。
11月3日,《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综合性社会救助地方性法规,首次把一个新的群体——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到了社会救助的范围里。
随着一项项改革的深入,一个城乡平等的制度环境正在逐渐形成,居民、进城的农民和留在农村的农民同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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