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16日05:40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龙跃梅)记者15日获悉,《清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市城管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于近日印发。
职责:调配资源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根据《规则》市城管委是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清远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常设议事、决策和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调配清远市区城市管理资源,指挥、协调、组织清远市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审议清远市区城市管理重大规划、政策、办法;审定清远市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组织清远市区城市管理的考评工作;指导推进清远市区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等。
市城管委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以及一定数量的公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和市民代表等)组成。各相关部门(单位)依照分工履行各自的城市管理职责。
议事: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规则》明确了市城管议事制度。市城管委议事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市城管委全体会议主要审议下列事项:研究拟定清远市区城市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审议清远市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制定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等。
市城管委专题会议主要审议下列事项:审议年度城市管理资金预算方案并按程序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审查清远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市城管委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参会委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执行:决议决定各单位须贯彻执行
《规则》提出,市城管委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决议、决定是开展清远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依据,各单位(部门)必须坚持贯彻执行。
市城管委成员要带头对会议形成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城管办具体负责市城管委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来源:南方日报)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党史学习教育”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