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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份子钱” 将更透明

2015年01月15日07:20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出租车“份子钱” 将更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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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汪祝君14日作客政风热线直播室时表示,省各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协调,未来出租车承包金的构成将更加明确、透明。

  南京的姐张女士开了10年出租车,近期感觉生意越来越难做。她表示,青奥会前南京没有投放出租车新车,每月收入有四千元,现在只有每月两三千元。“上个月只赚了1800元钱,现在劳动和收入不成比例了,而且差距很大。我们每天工作最少12小时,而且一年360天一天休息都没有。”她希望主管部门能出面协调,让出租车公司收取的承包金更少一点,同时每月和每个重大节日能有1天休息,别让出租车司机都转行了。

  张女士反映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汪祝君表示,出租车企业收的“份子钱”,实际上是企业把车承包给驾驶员后,驾驶员交给出租车公司的承包费。“根据目前江苏价格管理的规定,这个承包费实际上实行的是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是在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承包费包括车辆折旧费、相关税费、车辆保险费、营运管理费等。汪祝君表示,承包费定价标准很复杂,费用的高低除了与经营模式有关外,还跟出租车车型结构、经营权方式、车辆报废更新的周期、企业管理成本有关,同时也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日常运营包含的费用等有关。“目前少数地区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承包费标准,主要是由企业和司机协商以后,在承包的合同当中确定的。这里面往往造成标准理解不一、费用的组成不太清晰、信息不透明,引起一些误解和投诉问题。”

  “政府部门,包括交通部门、物价部门非常关注。”汪祝君说,对于南京市出租车的承包费问题,南京市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出租车运营一线调研,目的是让“份子钱”的构成进一步清晰、明确。

  另外,汪祝君对“专车”服务也做了回应。他表示,交通部门一直非常关注专车服务,一方面专车服务如果管理不到位,可能会有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也鼓励并规范出租车租赁模式创新,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防止对运输市场公平开放出现不利影响。

  交通运输部下发的文件中针对专车问题,特别明确要求禁止私家车和挂靠车辆进行汽车租赁。去年底,省交通厅专门印发汽车租赁许可规范,今年2月1日实施。“我们正在着手与相关部门联合规范专车服务信息软件服务,不允许软件装载上私家车。”他特别提醒乘客坐车出行时,一定要乘坐规范合法的车辆,这样人身安全有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也便于处理。 本报记者 陈月飞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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