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12日03:47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旅游法》落地惠州又有新动作。日前,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惠州市贯彻实施<旅游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意味着惠州旅游跨入依法发展新时代。
提升旅游业在本地社会经济发展中地位
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表示,提升旅游业发展在本土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尤为重要,“目前不少旅游项目建设和发展规划之所以操作起来较难,与土地等要素的规划有密切关系,因此,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总规、城乡规划的衔接尤为重要”。这一点在《方案》中得到解决。根据《方案》第二条,“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组织评估旅游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还有《方案》第三条,“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与该区域相关旅游规划衔接”。
此外,《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旅游合作政策,促进旅游与工业、农业、林业、文化、科技、海洋与渔业等领域的融合。
景区及旅游市场监管成重头戏
《方案》对于惠州旅游业的发展,着重提出在人才培养、景区建设和市场监管方面的细化要求。
在人才培养上,《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同时建立完善导游劳动标准和薪酬管理制度,保障导游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合法劳动权益。
在景区建设上,须由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资讯平台,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同时,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指导市县加快旅游客运站建设并开通相应的客运班线;进一步规范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在旅游景区及市场管理方面,将指导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适当控制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推动制定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的管理办法等。
过半重点任务由旅游部门牵头完成
《方案》对于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共有19项,覆盖了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规划编制与执行、旅游专项资金、旅游形象推广战略等主要工作内容,每项具体任务中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涉及市旅游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33个有关部门。记者注意到,19项重点任务中,有10项都由惠州市旅游局牵头。
市政府方面强调,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汇总进展情况,其他部门要主动协作,确保《方案》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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