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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升锦绣龙湾百名业主拒收楼

2015年01月09日04:08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东升锦绣龙湾百名业主拒收楼

  买房置业本是一件高兴事。2013年,陈洁女士在中山市东升镇锦绣龙湾买了一套两居室,2014年底满心欢喜去验房收楼时,却发现房子的墙壁存在裂缝,她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谷底。

  随后,她在维权过程中发现同小区其他人遭遇了类似的问题。不仅如此,他们还发现停车位租售比例跟合同有出入,锦绣龙湾一期上百名业主一道向开发商讨说法。

  锦绣龙湾楼盘开发商则称,该裂缝为主体建筑之间必须预留的“变形缝”,房子并不存在质量问题,如影响美观,将一修到底直到业主满意为止。

  投诉 多名业主验房发现墙体裂缝

  与陈洁一样,方阳光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方阳光购买的是一套80平方米的两居室,上月21日,在业主集体验房后,不仅发现房子质量存在问题,该小区的物业收费和停车位也与购房合同不符。

  据方阳光介绍,房子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质量问题,从他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楼房的外墙和房间内壁均有明显开裂现象,而原来合同上写明的不锈钢护栏,现在却变成了铁质护栏。

  另外,租用公共停车位的“缩水”,也成为上百名业主此次维权的重要内容。记者在一位业主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看到,合同显示,小区有公用停车位894个,约定小车车位服务费是30元/月,如果租车位,则小车停放服务费是150元/月。而业主在收楼时发现,物业公司公布的租车位费是300元/月,地下车库只卖不租,广场公共停车位实际上仅有20多个。

  三是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不明确,在几位业主提供的销售登记备案表中可以看到,开发商同为佛山市顺德区锦业房产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但法定代表却不是同一个人。“我们担心,合同效力会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业主们表示。

  鉴于此,从2014年12月28日始,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代表进行协商解决,后协商无果,业主代表到东升镇信访办请求政府协调,随后,开发商承诺1月10日给业主答复。

  回应 裂缝为建筑“变形缝”将修到业主满意为止

  对业主们反映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房子质量问题究竟是否存在?开发商对此有何解释?对于业主的诉求又有怎样的回应?为此,记者采访了锦绣龙湾的开发商佛山市顺德区锦业房产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的对外发言人吴景峰。

  针对业主们反映的一系列问题,吴景峰一一进行了回应。据他介绍,首先关于质量问题,墙体出现的裂缝是变形缝 (伸缩缝),在一定的主体建筑间必须要预留,是正常现象,如果影响美观,开发商将“一修到底”直到业主满意为止。至于不锈钢护栏,现在使用的是采用热镀锌处理技术的锌钢,比不锈钢质量更好,也更为美观。

  针对业主反映的停车位和物业收费问题,吴景峰介绍说,锦绣龙湾小区的停车位分为户外公共停车位和非户外停车位,前者产权归集体所有,主要用来出租;而对于为何租用车位“缩水”的问题,该发言人表示当初的物业公司在拟定合同过程中,由于疏忽混淆了“公共停车位”和“其他停车位”的概念,导致业主误解。

  此外,吴景峰还表示,业主销售登记备案表中出现不同法定代表人,是因为期间该公司进行了内部人事调整,“一个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正常现象,不影响相关协议的法律效力”。

  吴景峰告诉记者,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该公司“一定高度重视,妥善解决”。

  律师建议 应组建专业维权团队首先明确质量问题

  近年来,在中山市乃至全国,由于房屋质量瑕疵或协议承诺,未尽兑现引起的集体维权现象越来越多。买房遇到问题,购房者究竟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山职业律师张海国建议,业主维权,特别是群体性维权,需要组建专业化维权团队,最好包括懂建筑、知法律、会谈判这三类代表。

  具体而言,邀请建筑专业出身或者懂建筑的代表参与维权,首先可以弄清楚究竟是否有质量问题,问题有多严重;其次,懂法律的维权代表可以判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否严格按合同执行,交给业主的房子是否是合同中约定的产品,同时在维权过程中要坚决避免过激与违法行为;最后,会谈判的维权代表则可以在前两者的协助下,通过合理合法的谈判,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当然,如果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必要时还应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李凤祥

  记者 罗丽娟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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