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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一经发现即查即办

2015年01月08日04:1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一经发现即查即办

  南方日报讯(记者/夏小荔通讯员/禅公宣)1月7日,记者从禅城警方获悉,无牌无证、驾证不符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一经查将被拘留。目前禅城警方加大查扣力度,对涉及违法行为的摩托车、电动车实行即查即办,一律依法严处交通违法行为。

  1月7日,警方就拘留了一名无牌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嫌疑人。当天上午7时许,禅城交警禁摩禁电专业队在江湾立交展开现场查处。李某在立交一层路边停靠三轮摩托车摆卖水果,未能出示电动三轮车驾驶证,被交警当场带离处理。目前,禅城警方依《道路交通安全法》

  给予李某10日行政拘留处理。

  据了解,目前,交警现场采取即查即办,一经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当即处理。据执勤交警介绍,交警查获车辆后当即固定证据。对涉嫌以下4类情形之一的,警方立即采取措施,扣押车辆,口头传唤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立即调查并处理。属于即查即办的情形如下:现场发现车辆有被盗抢记录的;驾驶凿改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的摩托车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的。

  ■链接

  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最高可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

  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三

  轮车、电动车自行车的,最高可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

  对于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处以5000元罚款。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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