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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编制全国第一份完整意义权责清单

2015年01月07日06:37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龙岗编制全国第一份完整意义权责清单

■龙岗权责清单系列报道之一

  将推进权责清单全覆盖

  相传春秋时期,郑国的相国子产命人铸造了一口鼎,将有关刑法的规定浇铸在鼎上,史称“铸刑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刑法“成文化”,这也激起很多贵族的反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反对观点是,“把处罚规定都明确告知民众,以后就无法随意处罚他们了”。因此,制约权力,就必须从明确权力边界做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2014年以来龙岗区在全国率先编制全国第一份完整意义上的行政权责清单,不但明确了权力的边界,将与权力相应的责任细化到“最小项”,列出一目了然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群众监督,细化行政处罚标准最大程度压缩寻租空间。2014年7月龙岗区对外公示了全区53个单位的12934个权责事项,下半年龙岗区又顺利完成了全区77个党组织机构和14个党群部门的清单编制并正式出台实施,并最终使“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权责受监督”成为龙岗区政府治理的“新常态”。

  权责一致:

  明确每项权力的“事前”“事中”“事后”职责

  “以前对违法转租,市民的印象是区出租屋综管办发现后会罚款,但对区出租屋综管办负有什么责任并不清楚。”龙岗区政务办相关人士说,有权责清单之后,市民就了解到,区出租屋综管办除了罚款外,“事前”即处罚之前有“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日常检查”、“公布举报投诉方式方法”、“及时对举报投诉信息进行核查”等职责,“事中”有严格依法按流程处罚的职责,“事后”即罚款之后还有对当事人是否停止违法转租行为进行监督的职责,“以前只是笼统提一下有检查、监管等职责,现在则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细化职责,一目了然,并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龙岗区探索建立的“权责清单”制度的一大特点是,依据“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权责受监督”三项基本原则,将政府行政审批和执法服务中的每项行政权力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细化与行政权力相应的行政职责,以及违法违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这样的行政权责清单“瞄准”的正是行政部门存在的懒政、庸碌、惯于推诿塞责甚至寻租的痼疾,编制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阻力,2014年3月份编制工作刚开始时,有些部门就提出,把责任细化得这么清楚,“老百姓拿这个来要求我们,会不会让工作任务更重?”

  也正因如此,第一轮在网上“晒”出的权责清单并不能让人满意,如部分单位权责清单内容不完善,涉及责任信息项填写模糊。

  对此,龙岗区负责人强调说,编制行政权责清单是“不达目标不罢休”的工作,“你不主动,最后还得做。晚做不如早做,被动做不如主动做。”在权责清单及运行流程图的编制过程中,龙岗区委书记、区长、分管此项工作的区委常委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经过4个月的努力,于2014年7月1日公布了国内第一份完整意义上的政府“行政权责清单”,公示了全区53个单位的12934个权责事项。“通过编制、公示这些权责清单,让老百姓清楚了解政府有哪些权力和责任,也倒逼政府工作人员逐步树立、强化责任意识,规范了政府行为,打造权责一致的行政职权体系。”

  “自我革命”: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龙岗行政权责清单另一个特点是,一些涉及到行政处罚的权责事项,清单会将处罚的标准尽可能细化,“尽可能地实现定额处罚。”龙岗区政务办相关人士表示。

  “以往政府部门的一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较大,处罚标准不一,常常会引发民众的不满,同时也易引发权力寻租导致腐败。”业内人士表示,两年前龙岗区率先在全市对953项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细化了裁量标准,实现“定额处罚”,权责清单编制时充分吸收这些工作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深化,对同一地区、种类、性质、情节、类别的行政相对人等同类情形的执法标准予以细化分档并明确标准,在法定幅度和范围内区分不同情况予以界定,并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有关标准,并将其列入政权责清单之中。

  龙岗区政务办人士举了一个对宠物扰民行为进行处罚的例子。“现在对于宠物扰民的投诉越来越多,对于那些饲养的宠物扰民被投诉,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按相关规定要罚款,以前规定可处200元至1000元之间的罚款,执法人员可以根据情况自由裁量罚多少。现在我们在编制权责清单将其细化,饲养3只扰民的罚200元,3只—6只的罚600元,6只或以上的罚1000元,以防止社会关注的同案(类)不同判、关系案、人情案等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上述人士表示。

  “在权责清单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寻租腐败空间,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一种保护。”龙岗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区属18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共对1737项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定额处罚实施标准,增强了当事人对违法后果的可预见性,而且最大限度压减了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空间,被称为龙岗行政部门的一次“自我革命”。

  党务公开:

  77个党组织机构14个党群部门

  完成权责清单编制

  继7月1日公布行政权责清单之后,龙岗区又开始在全省率先开展编制党务权责清单试点工作。

  “编制党务权责清单是为了深化党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也是全面深入推进龙岗区权责清单试点工作的需要。”龙岗区相关负责人说,编制工作主要由区纪委负责,党务权责清单主要包括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区委各部门的职权职责信息、运行流程图等,“由于龙岗区已经成功编制行政权责清单,编制党务清单时充分借鉴了其成功经验。”

  据了解,目前龙岗区顺利完成了全区77个党组织机构和14个党群部门的清单编制,并正式出台实施,共涉及权责事项3446项。

  “龙岗的行政权责清单是一份完整意义的清单,可以说覆盖了现有的行政权力事项。但龙岗并不满足于行政权力‘全覆盖’,龙岗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权责清单’编制全覆盖。”龙岗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党委之外,驻区机构外,人大、政协也都被纳入权责清单编制范围,同时纵向覆盖区、街、社区三个层级,以及医疗教育、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所有部门,“我们希望最终实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权责受监督’成为龙岗区政府治理的‘新常态’”。

  凤飞伟 卢喜群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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