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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饮用水有了“新国标”

2015年01月07日06:37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包装饮用水有了“新国标”

  新国标将适用于除矿泉水外的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从而将目前市场上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品类纳入统一的监管标准。 南方日报记者 王良珏 摄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卫计委颁布了37项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以下称“新国标”)明确规定: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新国标将适用于除矿泉水外的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从而将目前市场上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品类纳入统一的监管标准。曾因“标准”繁多而热闹非凡的饮用水市场从此将平静很多,众多概念水即将退出市场。

  新规

  统一监管标准

  目前市场上饮用包装水名目繁多,富氧水、离子水、矿物质水……消费者眼花缭乱。不过,今后这些水都不能再这样随便取名了。

  新国标对包装饮用水进行归类,划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根据新国标规定,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不得用来命名包装饮用水。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标,是强制性标准,于今年5月24日起实施。

  此前,有关水的标准名目繁多,而新的标准实现了大统一,适用范围包括除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以外所有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纯净水、蒸馏水、天然水、山泉水等不同水种的标准都实现了统一。

  包装饮用水质量一直让人担忧。新国标与2003年标准相比,在微生物限量上,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菌落总数和霉菌、酵母等致病菌的限量要求,仅保留了大肠菌群指标,同时增加了包装水产品中最常见的环境污染微生物——铜绿假单胞菌指标。

  另外,新国标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规定: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走访

  仍有部分概念水在售

  笔者在多家超市里看到,超市的饮用水货架上摆满了各个品牌的瓶装水,而多数市民对不同的包装饮用水并不熟悉,不少市民表示在购买时并不清楚不同名称水的区别。

  与去年夏天相比,货架上饮用水的品种明显减少了,主要分为三种:矿泉水、蒸馏水、纯净水。不过仍有一些概念水还在销售,例如矿物质水、富氧水等。其中,在娃哈哈生产的富氧水的外包装上,其不仅突出了“富氧”二字,另外还标注为“弱碱性饮用水”,产品标签的配料表中显示为:水、氧。富氧水450ml一瓶卖3.2元,比普通矿泉水大概贵出一倍。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新国标的规定,“矿物质水”的命名法显然也是违规的。

  此次新国标将争议已久的矿物质水名称取消。这意味着新标准发布实施后,不得再使用“饮用矿物质水”名称。对此,业界预计,新国标的推行将重挫矿物质水市场,而康师傅、冰露、屈臣氏等企业首当其冲。

  随着人们对天然水源的了解加深,天然矿泉水正迎来春天。业内人士认为,新国标的推行,无疑将加快矿物质水被淘汰的速度,推动天然矿泉水市场的发展,饮用水行业必将迎来新一轮的洗牌。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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