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战略性、里程碑、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会议,标志着我们党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报告、重要说明、重要讲话,着眼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全面部署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具有鲜明时代性、政治方向性、科学指导性和切实针对性,必将有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刚刚闭幕的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会,是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征程,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奋勇前进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区党委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意见,陈全国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向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发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建设法治西藏的动员令,系统全面、科学求实,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法治西藏建设的新局面。
准确把握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藏,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际行动,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紧紧围绕党中央明确的“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社会公平正义,全力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维护全区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巩固,不断开创法治西藏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这一指导思想,是从新的历史起点这一实际出发提出来的,既坚决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又紧密结合了西藏实际。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藏要举什么旗,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什么为指导,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既贯彻了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又贯彻了我们党治边稳藏的重要指导方针,为建设法治西藏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朝着什么方向前进,即紧紧围绕党中央明确的“一个中心”、“两件大事”、“四个确保”;坚持什么基本经验,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走什么道路,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什么为出发点、落脚点、着力点,即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社会公平正义,全力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维护全区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巩固;实现什么目标,即不断开创法治西藏建设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这一指导思想,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正确方向,进一步统一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的认识和行动。建设法治西藏,必须坚持这个指导思想不动摇,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更好地统筹社会力量、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为推进西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根本性的制度保障,确保社会主义新西藏伟大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准确把握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逐步形成完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这个总体目标,是贯穿区党委贯彻意见的灵魂,也是贯穿全篇的一条红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勾画了法治西藏建设更加清晰的奋斗愿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把握这个总目标,要“坚持一个根本遵循”,即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来部署和开展依法治藏各项工作,推进法治西藏建设的思路和举措都要紧紧围绕中央2句话、24个字的总目标来设计规划,任何与中央总目标相违背的政策措施、法规制度都要坚决废止,确保一切工作的开展都有益于推动中央总目标的实现。“明确一个政治方向”,即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前进方向,彰显了我们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从根本上厘清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本质区别,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政治保证。其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法治西藏建设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行动指南。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总目标,必须沿着这条正确道路前进。“把握一个实现路径”,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其中,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法治状态下政府行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式,三者具有内涵的统一性、目标的一致性、成效的相关性,必须彼此协调、共同推进、形成合力;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决定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引领法治社会,三者是法治建设的三大支柱、缺一不可,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一体建设。“夯实一个制度基石”,即逐步形成完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五大体系是法治西藏建设的基础工程、重点任务,彰显了自治区党委以法治为引领和规范的迫切实践追求,共同标定了法治西藏的新方位。其中,完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是有法可依的重要前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指明了方向;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是法治的核心问题,是实现依法治藏、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西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关键环节;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关系到国家法律能不能很好地实施,关系到公共权力机关能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关系到组织、公民能不能遵守法律、信仰法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推进法治中国、法治西藏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举措,是宪法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配套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既是适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西藏的需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在西藏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明晰一个重点任务”,即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创新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16字方针,是对原来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6字方针的发展和提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具体来讲,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前提,就是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宪法法律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形成具有西藏特点、较为完善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关键,就是要使各级政府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保障,就是要规范司法行为,树立司法权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职权运行机制,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利救济、定分止争、制约公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功能,筑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基础,就是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各族干部群众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准确把握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藏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做到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中国国情,结合西藏边疆民族地区和反分裂斗争主战场的实际,总结和运用依法治藏的成功经验,努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这“五个必须坚持”,科学回答了社会普遍关心的涉及依法治藏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化,是谋划法治建设、推进法治进程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方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解决的是政治保证问题,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实践者,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要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的是力量源泉问题,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充分实现人民权利、充分保障人民权益,是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属性,解决的是价值追求问题,要求法律对社会所有成员一视同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重要途径,解决的是精神支撑问题,道德是法律的精神内涵,法律是道德的制度底线,道德和法律具有天然的联系和共同的价值取向,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让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辅而行,自律和他律相得益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从实际出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实效保证,解决的是实践基础问题,必须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西藏特色,既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又紧密结合西藏边疆民族地区和反分裂斗争主战场的实际,深入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的社会主义新西藏保驾护航,努力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
(执笔 都红岩 罗小胜 刘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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