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04:00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晓晓 通讯员/王东兴 崔展翔)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万国营同志提请的任免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前海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闻长智和彭亮等15名主审法官的任命获顺利通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批复》(法[2014]303号),前海法院已于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依据《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首批主审法官遴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的规定,前海法院面向全市两级法院遴选首批主审法官15名。此次主审法官遴选的资格条件为现任三级法官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工作10年以上且从事审判执行工作5年以上,审判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办案质量好、效率高等。
此次遴选产生的15名主审法官均具有民商事法律专业背景或具有民商事审判工作经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的13人,占总体87%,获得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的5人,占总体33%;男女比例为10﹕5;平均年龄38岁,年龄最大的42岁,最小的34岁。该15名主审法官的学历层次较高,具有境外学习经历的人员较多,男女比例基本均衡,年龄结构比较合理,符合前海法院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主审法官队伍的要求,可为前海法院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窗口和综合性改革示范法院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支持。
(来源:南方日报)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