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9日04:06 来源:南方日报
评论眼:首先,公开“三公消费”真实数据仅仅是第一步,能够迈开这一小步,确实是法治社会进步的一大步。其次,能够把经费开销清单公布才更加有意义。最后,“三公消费”公开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有些部门历来采用的“鸵鸟政策”,对民众和媒体的质疑和监督,难得低调一次,不回应、不解释、不处理。典型的“小病变顽疾”,毋庸赘述的是,历史上已有太多类似经验和教训。
近日,有媒体报道,对惠城区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进行梳理发现,其仅仅公布了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公务接待费安排、公务车三个方面的预算数字,没有更详细的说明。52个区直单位和13个镇办中,除了6个试点单位外,还未出现一个部门主动公开的案例。三公经费决算方面,仍是只有区纪委一个部门,以季度为单位,公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消费”公开的难度,从中央级媒体到各路专家的解读等诸多报道中可窥见一斑。专家和媒体以及民众在这个问题上难得有一个共识,就是一个字:“难”!对该问题展开的各类解读、分析、猜测、研究多如牛毛。透过现象看本质,笔者认为,该问题的实质就是新政风与旧陋习的“较量”。
惠城区财政局已经公布2013年决算和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为推进政府各部门“晒三公”,该区制定了《惠城区推进“三公”经费试点公开工作方案》,6个试点单位中,区档案局和区方志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了公示。从数字上来看,这两个部门的三公经费绝大多数用在了公务接待上。遗憾的是,试点单位以外,还未出现一个部门主动公开的案例。另外,政府承诺的“三公消费”公开的时间能否实现充满太多的变数,目前看,结果并非能如民所愿。
在惠州生活工作多年的笔者认为,制度的完善的确需要时间、需要过程,“走得太快肯定要摔跟头的”,但是不能以此作为拖延和消极对抗的理由。首先,公开“三公消费”真实数据仅仅是第一步,能够迈开这一小步,确实是法治社会进步的一大步。其次,能够把经费开销清单公布才更加有意义。让民众了解经费开销中“必须”和“无需”的逻辑关系,该花的决不能省,例如用在教育和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经费。不该花的更不能浪费,例如接待费用,笔者建议规定每人每餐标准比一个公开笼统的总数更有意义。最后,“三公消费”公开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有些部门历来采用的“鸵鸟政策”,对民众和媒体的质疑和监督,难得低调一次,不回应、不解释、不处理。典型的“小病变顽疾”,毋庸赘述的是,历史上已有太多类似经验和教训。
笔者寄语“三公消费”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希望你们使用经费时候严谨点、抠门点。经费少了,民心就多了。
张闯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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