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24小时滚动新闻

企业投入研发可申请政府补助

2014年12月26日06:50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企业投入研发可申请政府补助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茜 通讯员/刘时良)25日记者从广州市科信局获悉,《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于11月正式印发,即将进入实施阶段。该项政策旨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是广州市近年出台的最“重磅”、最“落地”的政策之一,具有力度大、普惠性等特点。

  《方案》明确,凡在广州市的企业,只要企业有研发经费投入,下年度就可以申请补助,企业投入越多,补助越多,且补助经费不设上限。补助经费采取奖励性后补助,一次性拨付,由企业统筹安排使用。

  上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企业可申请

  据市科信局负责人透露,凡在广州市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上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投入的研发经费数额经统计或税务部门核实,都可以申请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

  而如何核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数额?市科信局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要分两类情况来判断:一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在广州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依法填报的《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最终以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度作为后补助的依据。二是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例如规模以下企业和科技服务业企业等,须按规定开展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最终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的数额作为后补助依据。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为企业自身投入的研发经费,不包含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

  市科信局负责人还表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在市统计部门要求时间内按规定填报《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由于补助金额最终是以统计部门核定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作为依据,如企业不依法填报,补助金额将无法核定,就不能申请。

  补助标准分为四个档次

  市科信局负责人表示,企业后补助没有最低限制。只要企业有真实的研发经费投入并经相关部门核实,不论投入多少,都可以申请补助。

  该负责人透露,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标准分为四个档次:(1)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2)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3)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5亿元、不足10亿元的,对其中5亿元给予1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给予补助。(4)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0亿元的,对其中10亿元给予2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1%给予补助。

  据了解,该项规定实施后预计每年第三季度发布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资金申报通知,经过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审核、公示、行政决策等程序后预计在第四季度下达补助经费。具体时间需要留意市、区科技部门网站和其他渠道的通知。

  后补助经费要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

  对于后补助的经费来源,市科信局负责人表示,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后补助。对每个受补助企业,由市、区财政各承担补助额度的50%。

  另外市科信局负责同志表示,补助经费由企业统筹安排使用,但应对补助经费以及以该经费发生的支出列专账管理、单独核算,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企业在申请后补助的同时是否可享受其他优惠?市科信局负责人表示,企业在申请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同时,完全可以享受其他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或申报其他科技项目。

  链接

  申请流程

  市科信局负责人表示,申请流程简单便捷,操作人性化。可分为9个步骤:

  (1)市统计部门整理上一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并反馈给各区科技部门、统计部门;各区税务部门整理上一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的,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名单及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数额并反馈给各区科技部门;

  (2)市科技部门发布当年的《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申报通知》;

  (3)企业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区科技部门提交本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申请材料;

  (4)各区科技部门会同区统计、税务、财政部门对本区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部门;

  (5)市科技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全市各区本年度拟补助的企业名单、补助经费,以及市、区财政分别承担的补助经费;

  (6)市科技部门向社会公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名单;

  (7)市科技部门将经过公示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8)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复联合发文下达由市财政承担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经费,并进行信息公开;

  (9)各区科技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发文下达由各区财政承担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经费。

(来源:南方日报)

(责编:ss)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