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04:01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荣华)新的一年将来,在深圳开车将有一系列新的交通法规出台。24日,深圳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即将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订条款进行了系列解读。2015年1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划定首个严管区,初定福田、口岸、罗湖大队辖区的部分交通繁忙路段。
儿童不得坐副驾位 须配儿童安全座椅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超过3.5万名14岁儿童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受伤甚至死亡,超过1.85万的幼小生命在交通事故中消逝。而在目前,国家在儿童安全乘车方面存在法律上的空白。
自明年1月1日起,儿童乘车发生了以下变化:首先,儿童不得乘坐在副驾驶位置。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不管是单独乘坐,抑或是家长抱着。其次,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
“注意,不管是开自己的车还是借别人的车,只要有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违反者将对驾驶人处300元罚款。
上述规定有两个例外:1.公交车、出租车、旅游包车等营运车辆可以不用;2.各种类型的载货汽车可以不用,但是儿童不能乘坐在副驾驶位置。
电单车违法超三次企业信息将被通报
交警部门介绍,一些身穿送餐、快递企业工作服的人员,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占用机动车道、逆行等违法行为,其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的员工。他们的违法行为起到很坏的示范效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
新《条例》第九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驾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都会被处500元罚款。送餐、快递等企业员工骑电单车违法一月超三次,企业信息将被通报。
此外,新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跨越、骑轧道路中心黄色实线,罚款500元。
新年推首个严管区 处罚标准尚未公布
新修订条例相关条文亮点有,机场、码头、口岸、车站等禁停区域违法停车,处罚后责令驶离;划有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违停,最低罚款500元;交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违停分档处罚标准。
自2014年4月开展“法治通城行动”以来,深圳交警陆续发布了全省范围内违停分档处罚的交通通告,根据不同情形分别罚款200元、500元、1000元。
2015年1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划定首个严管区,初定福田、口岸、罗湖大队辖区的部分交通繁忙路段。规定时间段在严管区域内所有道路违法停车的,一律从重处罚,具体执行标准将会提前向社会公布。
深圳交警违停车辆实行“四必拖车”:1.黄方格、人行横道、公交车站等部位违停必拖;2.小区、单位出入口,道路转弯、掉头处违停必拖;3.引发交通拥堵、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必拖;4.不服管理指挥,拒绝驶离必拖。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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