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0日06:4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上接第一版)省粮食局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直属企业要主动接受当地政府的领导,协调当地行政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电力等部门,开辟农民运送粮食“绿色通道”,加强委托收储库点周边区域治安管理,保证粮食收购期间电力供应,加强收购市场监管,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各委托收储库点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好国家玉米临储收购政策。在收购期内,各委托收储库点要对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认真执行质价政策,各委托收储库点要在显著位置公示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和结算方式等政策信息。严格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不收人情粮,不过人情秤,不弄权勒卡、不刁难送粮农民。严格执行粮款结算政策,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保证政策性粮食的收购资金供应。收储库点要对农民及时结算粮款、不打白条,结算中不代扣税费、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扣缴任何款项。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粮食收购中,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收购环节全过程公开可视,全部采用仪器验水,取消感官验水,做到不压等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不提等提价,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各委托收储库点要主动协调当地乡镇政府,组织卖粮农民有序送交粮食,减少等候时间,搞好延时服务,多开头、快接卸,加快收购入库进度,不让农民卖过夜粮。 严肃查处粮食收购工作中违纪和违规行为,确保粮食收购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管,省粮食局负责组织落实玉米临储收购政策,监测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政策执行情况。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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