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月娴
《 人民日报》( 2014年12月11日 05 版)刊载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的署名文章《把生态保护作为立省之要》,文中指出,坚持生态保护第一,从本质上讲,就是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在保护中发展,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决不能以破坏生态、损害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离开经济发展抓生态保护是“缘木求鱼”,难以持续;脱离生态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贻害无穷。(12月11日 人民日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现如今,我们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期,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生态环境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美好愿景。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APEC欢迎宴会的致辞中说,“让孩子们都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这也是中国梦中很重要的内容”。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论述,“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些重要论述,是习总书记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不仅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其中也饱含尊重自然、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理念,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规划了蓝图。
历史和实践早已表明,对环境的污染和对生态的破坏,最终损害和伤害到的还是人类自身。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有过深刻的教训,现实使我们清醒认识到,生态环境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将影响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只有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营造一个山清水秀、天蓝水净的宜居环境才是国家和人民最大的福利,才是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才能让我们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昂首阔步。
梦在心头,路在脚下。要真正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就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用绿色、循环、低碳的方式实现发展,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笔者认为,只有做好生态经济这篇大文章,走好这条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才能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真正做到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才能既培育好“金山银山”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又保护好“绿水青山”,在生态建设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并以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丰富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和发展要求,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