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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宪法宣誓,更要依宪行事

2014年12月05日08:13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向宪法宣誓,更要依宪行事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国家公职人员不但要向宪法宣誓、懂得宪法,也要了解体现宪法精神的基本法律,才能依宪依法办事。以宪法的精神为遵循,要求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脑子里时刻绷紧“公民权利”这根弦,谨慎行使手中职权,严格遵守正当程序。拆迁时,政府是否依法建立起与群众充分协商的沟通机制,是否按照相应法定程序使被拆迁人的利益得到应有补偿;城市管理者考虑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常态化时,也要想到是否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检察官在提起公诉前、法官在作出人命关天的判决前,应当认真检视“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宪法原则是否在案件中得到真正落实。

  除了向宪法宣誓之外,还必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让宪法在实践中真正管用。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一年中,国家宪法日只有短短一天。要让宪法“热”起来、立起来,树立它应有的权威,没有对宪法条文深切的认知,没有对宪法精神切实的把握是不行的。每一位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应牢固树立宪法观念,把宪法原则真正落实,从而让宪法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权利,宪法就一定不会仅仅只“热”这一天。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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