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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

2014年12月05日05:05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新《预算法》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

  本报讯 (记者 廖雪梅)有“经济宪法”之称的新《预算法》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重庆政府“钱袋子”管理方面将有哪些变化?12月3日,市财政局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预算法》实施后,政府的收支行为将更加规范,“理财”效率也将进一步提高。

  市财政局人士介绍,新《预算法》在预算管理、监督、公开等方面作出了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其显著特点,是从原来的“管理法”向“控权法”转变,也就是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向“规范政府钱袋子”转变。

  为此,新《预算法》强调了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预算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人大出具的预算审查报告,要就提高预算绩效提出意见和建议等等。因此,财政资金的发放不会采取撒胡椒面的方式,而是视绩效好坏给钱。此外,对挪用重点支出资金,或在预算之外及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的行为,除责令改正外,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会给予撤职、开除等处分。

  不仅如此,新《预算法》要求,除了依照国家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预算活动的其他全部内容都要向社会公开。

  市财政局表示,为保证新《预算法》落地,重庆财政将在五个方面发力——

  完整预算体系方面,将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健全既完整独立又相互衔接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完善五大功能区域转移支付体系。

  推进预算平衡方面,改目前的政府预算“一年一平衡”为跨年度平衡。

  强化预算约束方面,继续清理规范市和区县现有政策,不再出台与个人所得税挂钩和已有专项资金覆盖类、区域类政策;强化支出预算约束,对重点支出取消与财政收支或GDP挂钩等。

  预算绩效评价方面,从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逐步推开,将结果与预算加减安排挂钩,每次评价结果定向反馈部门,每年评价案例分析上报市领导并逐步公开。

  预算公开方面,在已从政府部门扩至党委、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逐步细化公开内容。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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