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03日04:36 来源:河南日报
□本报记者谢建晓
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2日上午9:00,在郑州航空港区一所实验学校,一场庭审活动正在进行。这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最终法庭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
开庭的法官叫周勇增,是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港区巡回法庭庭长。庭审结束后,他在现场以案说法,给学生们讲解守法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防止意外伤害,并适时进行宪法宣传,近千名师生旁听了庭审过程和法治宣讲。
2013年3月,为更好地服务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发展,管城区法院从刑庭抽调3名办案业务骨干和几名书记员,设立港区巡回法庭,周勇增担任这个“微型法庭”的庭长。他带领法官坚持巡回审案,每个月都要到社区、学校、企业组织开庭十余次。
周勇增说,巡回开庭可以方便当事人,“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尤其是,巡回开庭,有利于宣传法庭公正透明审判,还可以就近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促进群众学法、尊法、守法意识,为社会传递正能量。”
与在审判庭开庭相比,巡回开庭难度增大。提前几天,要协调相关方面,确定开庭场地。开庭当天,还要提前几小时,带上开庭用具到场布置。为防止庭审出现意外,重要庭审还要协调港区公安机关给予配合,甚至需要120医务人员到庭提供服务。开庭错过饭点,同事们找路边小店,一人一碗烩面就对付了,有时候干脆自带方便面和面包。法庭书记员姜振华说:“经常巡回办案,对法官体力是个严峻考验。”
每次巡回开庭,周勇增都会选择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学校开庭的多选择抢劫、伤害类案件,到工厂开庭的多选择职务犯罪、盗窃类案件。法官上门来开庭审案,群众都喜欢前来旁听,旁听群众最多时达3000多人。
一名台资企业老总告诉记者,巡回法庭来企业审案,并通过以案释法,向企业员工宣传实用法律知识,告诉我们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遇到类似的案件,我们也知道该如何依法处理了。③12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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