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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集中审理”

2014年11月30日04:54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鹰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集中审理”

  本报鹰潭讯 (记者钟海华 通讯员魏鹏) 日前,未成年人詹某因贩卖毒品罪被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与以往的判决不同的是,鉴于詹某是因为经常出入KTV等娱乐场所才染上毒瘾进而走上贩毒之路的,该院还对詹某下发了“禁止令”,“禁止詹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经营性歌厅、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这是鹰潭市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指定管辖、集中审理”制度之后,由月湖区法院审结的一件未成年人案件。

  今年5月1日,鹰潭市在全省首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集中审理”制度,除依法应当由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外,该市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由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向月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月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该制度实行后,有效保证了量刑平衡,形成了一套审判模式规范、量刑尺度统一、符合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规律的特色工作制度,建立起了更完善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起,审结11起,无一上诉。

  月湖区人民法院院长毛晓文告诉记者,原来法官既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又审判普通刑事案件,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不利于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的延伸工作。该制度实行后,法院设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机构,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同时,选任了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的人员专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月湖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朱玲如今就专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她告诉记者,月湖区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单独立案、独立案号,建立了全程教育机制、未成年人量刑个别化机制和合适成年人制度,引入了社会评估机制和心理干预机制,将“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另外,为了让更多力量汇聚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上,该市建立了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少年审判的法官们成为妇联、团委、教育局、学校、社区的“常客”。一个全方位的教育关怀平台正在形成。

  另据了解,该院下一步还将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所有未成年人案件全部纳入到“指定管辖、集中审理”当中。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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