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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预防宣讲形式 注重警示教育效果

2014年11月23日01:54    来源:河南日报

原标题:创新预防宣讲形式 注重警示教育效果

  自范县国税局和范县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以来,他们不断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的形式,充分沟通,精心准备,使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形式灵活多样,内容通俗易懂,效果立竿见影,受到了上级检察院、国税局的一致好评。采取的主要做法是:

  充分沟通、精心准备。根据检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的规定,范县检察院每年定期到范县国税局进行两次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为克服以往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形式单调、内容枯燥、不切实际、效果不佳的弊端,范县检察院预防局和国税局纪检部门事先充分沟通,紧紧结合国税系统工作实际,密切联系当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大环境大形势,充分考虑国税工作人员的年龄知识层次结构,以此确定活动规模、宣讲形式、宣讲内容、会场布置和效果评估预案,为下一步的法制讲座和警示教育打下基础做好准备。例如检税共同确定的宣讲课题《聆听泣血忏悔剖析犯罪心理》、《不装腰包的犯罪让人情何以堪》、《不贪为宝幸福一生》等,受到了听课人员的一致好评。

  内容喜闻乐见、形式灵活新颖。一是在宣讲的内容上,将法律知识融合到具体案例分析之中,以案释法,融会贯通;二是根据犯罪人员的犯罪原因,剖析职务犯罪心理过程,用犯罪人员的泣血忏悔和悲惨下场的典型案例,使听讲人员触及心灵,产生共鸣;三是充分发挥宣讲课件的作用,将文字、图片、动画、视频有机结合,巧妙穿插到宣讲课件当中,做到图文并茂、声情交融,使听讲人员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四是做好现场互动,主讲人员在宣讲过程中或者宣讲结束时,就常见的而又容易被人忽视的法律问题做现场提问和答疑;五是现场接受和答复参会人员的法律咨询和预防咨询,活动结束时将预防部门准备的法律知识和案例汇编等资料发放到参会人员手中,用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参考资料。

  做好总结、不断提高。一是每次宣讲活动结束后,将检察院预防部门制作的《犯罪讲座和警示教育效果反馈意见表》发给每位听课人员,对宣讲的选题、内容、形式以及宣讲人员仪表仪容、语言表达水平等提出意见,同时对以后的宣讲提出建议和见解,由国税局纪检部门的负责人员搜集反馈到检察院预防部门;二是根据反馈的实际情况,检察院预防部门的干警和国税局纪检部门的同志召开小型座谈会,对前次宣讲活动进行综合效果评估,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三是根据评估结果,范县检察院预防局从宣讲的题目、内容和形式上加以完善和提高,为下一步的宣讲活动打好基础,做好充分准备。

  (孙兆广李俊玲)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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