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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推出人才公寓政策招贤

2014年11月18日10:21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哈尔滨推出人才公寓政策招贤

  高层次人才工作八年,公寓产权可无偿转让

  本报讯(记者樊金钢)哈尔滨市政府近日公布人才公寓使用和管理政策,以进一步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留用。根据该政策,人才公寓产权转让作为引进人才的优惠条件之一写入合同。在哈尔滨市工作满八年以上,八个年度考核期均合格者,可进行公寓产权无偿转让。

  据悉,人才公寓是指为哈市高层次人才提供的周转性或临时性住房。申请范围为全市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申请对象为能够对哈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无住房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人才公寓入住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由使用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围绕业绩、贡献等内容进行。考核意见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使用人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人才入住人才公寓期间,享受免租使用待遇,其物业、供热、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自理。据介绍,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单位可以申请集体周转性公寓。集体公寓根据申请单位入住人员数量实行动态管理,不进行产权转让。

  在退出方面,该政策明确,在居住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寓使用人,经市政府审定后,中止协议:已在市区购买住房或单位已分配住房的;有弄虚作假、擅自转让、转租或调整人才公寓居住对象等行为的;连续三个月不居住的;已享受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待遇的。

  据悉,哈尔滨市计划投资1.5亿元,在群力新区集中新建225套人才公寓,目前已竣工94套。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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