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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湖北”建设的启示

2014年11月03日03:43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法治湖北”建设的启示

  10月24日,湖北省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时,省委书记李鸿忠强调,湖北要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机遇,提升法治湖北建设水平。

  2012年,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首次提出“努力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同时,“法治湖北”建设是湖北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坚强保障。

  两年来,湖北不断创新立法体制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普法工作力度、创新城乡一体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作出了有益探索。

  立法:从“公众参与”到“突出实效”

  随着立法机制的不断完善,湖北地方性立法逐渐从追求数量,向突出实效、实用转变,公众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立法过程之中。

  今年年初,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这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成立30多年来,首次将事关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提请省人大审议表决。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副主任付正中说:“用刚性的立法保障生态水资源,既是群众的期盼,也是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保护日益减少的湖泊,湖北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省域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洪湖、梁子湖等308个湖泊被列入首批湖泊保护名录,制定了详细的保护规划和科学利用湖泊资源计划,水域保护面积增加,湖泊截流实现历史性突破。今年出台的《湖北森林资源流转条例》,为实现全省森林覆盖率从38.4%提升至45%提供了法治依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也给湖北科技创新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依法行政的同时,湖北还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去年,湖北取消下放229项行政审批事项,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并率先晒出省级政府权力清单,确保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进一步优化了投资环境。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室主任王亚平说:“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作用,破解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普法:从教育宣传到以案说法

  “如果人民群众不懂法、不信法,就更谈不上守法了。”湖北省司法厅厅长汪道胜认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是要在百姓心中建立法治信仰。

  日前,武汉菜农刘学明对记者说起了他从“上访哭诉”到“上诉维权”的经过。因为支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刘学明租种的6亩菜地被征用,可相关补偿款却迟迟没有拿到。无奈之下,他选择用上访讨要补偿金。

  武汉市慈惠街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后,建议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与他签订租赁合同的邴氏公司,鼓励并帮助他走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快,刘学明的案子被法院受理并得到解决。

  “我们帮助上访者打官司,让法庭来给他们上普法课,用事实来证明‘信访不如信法’。”慈惠街信访办主任田少平说。

  2013年至今,武汉市投入1400万元,为全市1088个社区配备了专职律师,每周安排一名律师到社区“坐班”,让百姓在家门口就享受到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开创全国同类城市先例;恩施州推进“律师进村、法律便民”,解答法律咨询258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1件、法律援助事项6557件。

  创新:从“事后救火”到“事前防火”

  湖北省委副书记张昌尔说,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行城乡一体化网格管理,构筑起基层“防火墙”,才能变“事后救火”为“事前防火”,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湖北投入15亿元,聘请30余万专兼职网格管理员,在全省所有城市社区和86%的农村完成了网格化建设,初步建立起网格化管理系统。

  借助遍布全省的“网格”,湖北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和管理分割,建立起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起一个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的“大平台”。人口、证件、车辆等各类要素录入其中,公安、人社、民政、计生等30多个部门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提供综合服务。

  湖北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武汉在医院、商场、高校周边构建起“一分钟快速反应圈”,医院、商场、高校视频监控覆盖率达100%;襄阳以网格为治理单元开展以解决小纠纷、小隐患、小案件、小问题、小需求为主要内容的“平安五小工程”建设,98%以上的矛盾纠纷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得到化解;十堰投入1.6亿元,建成集应急指挥、网格化监管、视频监控、电子政务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信息化手段、网格化管理模式,为“平安湖北”建设织就了一张“防护网”,所有老百姓的事时时处处有人管,社会管理不再留有死角。(本报记者 夏静 光明网记者 张晶)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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