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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对象的“警惕”说明什么

2014年10月31日02:54    来源:河南日报

原标题:暗访对象的“警惕”说明什么

  ——“法在身边”系列谈之一

  □刘哲

  10月30日上午,一场电话暗访由省政府纠风办组织进行,包括笔者在内的30余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业代表,以群众咨询名义,给36个省直厅局委的72个重点窗口处室打暗访电话,现场打分,并将向社会公布。

  暗访表明,绝大多数窗口处室的工作人员,都能做到态度热情,回答详细,有的事项职责不在本处室,还热情联系相关部门回电。对于这个结果,纠风办有关人员分析:对这些重点处室,有不定期的暗访,而且纠风办要求他们每月把办事、咨询的群众信息报过来,随机回访群众,“所以,他们应该都很警惕”。

  看来,对咨询热情认真,出自这份“警惕”。“警惕”是什么?就是担心这是在暗访监督,或者担心对群众态度不好,末了会受到追查,于是万般小心,尽职尽责服务。这种“警惕”,真是好事。

  行政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既能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又能引导遵纪守法的社会风气,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至关重要。如何做到依法高效服务?靠引导,靠教育,靠改革,恐怕最重要的是靠监督。只有时刻受到监督,时刻有受监督、受制约、受追责的心理预警,即时刻保持“警惕”,才能让行使权

  力、服务群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稍有差池。

  电话暗访探查的是行政部门在解疑答问方面的表现,效果不错。但应该看到,很多事情“莫不有始,鲜克有终”。简单初始的,容易做到;而复杂深层的,就往往打磕绊。现实中给群众、给服务对象办理业务,能不能同样依法便捷高效?掌握重大审批事项的部门,办事背后有无权力寻租?怎么监督主要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对于群众辄有怨言的基层行政服务,该怎么有效监督?这都是必须着力破解的焦点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并提出建立一套全面的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目的就是让社会各方面、各层级参与到监督中来,让政府权力随时、处处受到社会监督和规范,质言之,让其任何时候都不敢懈怠,时刻保持一份“警惕”之心。⑧1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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