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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保障乡村环境建设

2014年09月03日08:15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保障乡村环境建设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环境整治,2006年起相继出台了有关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全民动员、齐抓共管”的整治氛围,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建设规划方案不落实,住宅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脏乱现象依然存在;资金缺口、人力不足、环保立法缺位等因素影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等。

  建议:一是搞好新农村规划建设,严格执行 《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国土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镇村建设规划,体现人文、自然特色,提高村庄规划水平和建设

  品位;政府要加大土地审批、执法力度,将乡镇土地交给乡镇所在地负责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应逐年增加对农村环境整治的财政投入,以项目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投资新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尽可能先对垃圾进行简单的干、湿分离,再采取“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采用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区域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方法处理生活污水。四是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体系,配备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能,积极推行《乡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纳入所在城市管理。五是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纳入县、乡、村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宣传引导,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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