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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查追责”设置干部担当尽责“三道防线”

江宇

2014年08月22日14:5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西安市雁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史伟与其他几名干部自费聚会,出现酗酒不雅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经群众反映和调查后,陕西省委决定,免去史伟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李德文雁塔区委书记职务,调离岗位,另行安排其他行政工作;对西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钟健能进行诫勉谈话。(《人民日报》 2014年8月20日)

在当前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官员因“四风”问题被查处问责早已不是新鲜事儿。然而,“西安市雁塔区发生的党员干部自费组织吃请聚会,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一事却引发网友热议。网友关注点大多聚焦在“相关责任人”上,事件中没有参与吃请聚会的雁塔区委书记李德文也被免职了,甚至西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钟健能也被诫勉谈话。

一直以来,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往往都是“谁患病、谁吃药”,违规违纪干部接受惩处问责,与事无关者便可高枕无忧。按照这般惯性思维,李德文、钟健能肯定认为自己蒙受“不白之冤”,部分公众也会认为他们是受到“株连”,难免产生同情心态。

事实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党委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委书记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并强调:“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从这点上看,陕西省委“倒查追责”的做法,非但没有让区委书记和市委组织部部长“蒙冤”或“株连”,相反让“责任主体”难辞其咎,引以为戒。

笔者看来,“倒查追责”为领导干部设置了“三道防线”,敦促领导干部担当尽责,此做法值得点赞和提倡。

自筑“防火墙”:强自律,敢担当。“己身不正,焉能正人。”“倒查追责”机制就是要敦促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强化自律意识,自觉筑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防火墙”,干干净净办事,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用权,时刻自警、自省、自重、自励,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行,敢于担当、勇于担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督促一级,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到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上,而非说在嘴上、挂在墙上,沦为“一纸制度”。

内设“高压线”:严纪律,明责任。“领导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当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上出现问题,除却惩处违纪违规干部外,大多由“集体”承担党风廉政责任,最终使追责不了了之。而“倒查追责”则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明确党委“该负的责任”、“该干的事情”,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重任,种好“责任田”。

外念“紧箍咒”:强监督,严问责。制度给力,关键还在执行有力。要让“倒查追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效用,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不留死角盲区,以此倒逼领导干部用好手中之权、管好手下之人,着力祛除上下级之间“沆瀣一气”、“庇护推诿”的不良风气;另一方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既对当事人严肃问责,更要上查一级、倒查一层,级级追责、层层问责,真正使责任落到实处,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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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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