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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办理群众诉求做到3个100%

2014年08月12日07:17    来源:湖南日报

原标题:新晃:办理群众诉求做到3个100%

  本报8月11日讯(记者 肖军 通讯员 张家权 彭宏高)“城北 水风光带项目指挥部补偿了5000元误工费,还为我维修了房屋等,恢复了正常生活。”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兴隆镇环城路居民张德荣的诉求得到了解决,显得十分高兴。

  5月28日,新晃氵舞水风光生态护岸工程在对原机制厂楼房拆除时,因砖瓦掉落,对旁边张德荣家的房屋造成一定损坏。施工方要他找政府赔偿,拆迁办要他找施工方赔偿,互相“踢皮球”。无奈之下,张德荣去找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该办立即责成县经济建设投资公司调处解决。公司牵头,与县有关部门、兴隆镇民主村、施工方等一起,与张德荣多次协商,提出了双方都认可的赔偿维修方案,张德荣的诉求得到圆满解决。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新晃在前期征求意见阶段,组织全县9750多名党员走访群众8万余户,收集意见建设2.1万多条。经整理,分成“四风”、民生两个类别,依照涉及县级领导、县直部门、乡镇、村组社区4个层次,形成3969件办理件。根据群众诉求内容及办理难易程度,又分别从走访单位自行处理、县活动办交办、报县领导研究决策3条途径来调处办理,做到所有群众诉求100%录入台账、100%有人办理、100%上门答复。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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