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0日02:31 来源:北京日报
APEC成立以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合作方式,即“APEC方式”。其特点为:承认多样性,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原则;单边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在集体制定的共同目标的指导下,APEC成员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作出自己的努力。这些原则和做法,照顾了合作伙伴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使他们不同的权益和要求得到较好的平衡。
1996年《APEC领导人苏比克宣言》提出“APEC方式”以来,它适应了APEC存在巨大多样性的实际,兼容、照顾和代表了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的不同利益,反映了建立平等伙伴关系的要求。它体现了求同存异、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以磋商代替协定,避免了由于集体谈判方式容易引起的利益冲突以及对成员经济和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它是一种独具特色的合作方式,符合新时期新形势下世界和亚太人民寻求发展、繁荣和进步的愿望。APEC今天之所以能够生机勃勃,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坚持了“APEC方式”。亚太经济合作的未来发展,也离不开“APEC方式”。“APEC方式”的诞生对建立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新体制也将发挥有益作用,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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