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8日07:03 来源:广西日报
广西日报■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崔智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战略高度,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的决策部署。今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汇报时,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作出了重要指示。自治区领导在相关会议或调研时也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所有这些,都为检察机关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全区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化思想认识。近年来,全区各级检察院党组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全局,着力强化廉洁从检教育,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狠抓“四风”整治,不断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检察机关尤其是各级检察院党组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深刻认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紧迫性,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落实好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理清职责分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亲自抓反腐倡廉工作,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级检察院党组要从制定目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保障等方面对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和细化党组、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体责任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
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最根本的是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规划,着力健全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体系,通过狠抓纪律建设,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选好用好干部等,切实担负起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抓好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双重职责。
落实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与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强化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提高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能力,为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证。各级检察院党组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各部门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强化检务督察,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这两个重点,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坚持把严格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不断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切实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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