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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率执法率均达100%的奥秘

2014年07月22日07:00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结案率执法率均达100%的奥秘

  “便民法庭就在家门口,耐心调解说到心里头。”7月14日,说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金陵人民法庭设在金陵村的“便民司法联系点”,李氏姐妹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李父去世后留下一栋楼房,7个子女为了房子要打官司。主办法官及时召集当事人和联络员到联系点进行调解,最后一家人冰释前嫌。

  “创新诉讼调解模式,把调解作为主要审判方法,案结事了,实现了审判工作与促进社会和谐的双赢。”西乡塘区法院院长黄坚介绍,从2005到2013年,金陵法庭受理案件4507余件,执行案件879件,结案率、执结率均为100%,走出了一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庭的新路子。今年5月,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金陵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称号。

  联络设网点 审执有“纽带”

  李某从福建来到金陵镇业仁村,承包了1400多亩土地种植香蕉。然而,他与一起经营的老乡陈某等3人产生了矛盾。2012年,李某状告3人侵占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个人财产,要求赔偿损失130多万元。

  金陵法庭受理后,立即联系了在村里颇有威望且熟悉双方的司法联络员劳金炫了解案情,研究解决办法。两年多来,法庭3次组织劳金炫与当事人一起“对话”,并从事理、法理及情理向双方阐明利害关系,化解积怨。近日,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当场撤诉。

  这种便利服务源自法庭2011年就在辖区的55个行政村、屯(组)设立的“司法联络点”。法庭聘请村干部及有威望、讲诚信、有能力的村民担任“司法联络员”,协助法庭开展送达、调查取证、执行、纠纷化解等工作,形成了以法庭为中心、以联络点为支撑、以联络员为纽带,辐射乡、镇、村的立体司法网络,实现涉诉矛盾纠纷“不出村,不上交,就地化解”。(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一个联络点就是一条“纽带”。该庭绘制了“联络点网络示意图”,详细标注村屯(组)联络员联系方式、每年诉讼情况等信息。依托联络点的信息反馈,该庭还会同联络员对纠纷案件多发村、多发群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庭长莫辉告诉记者,经过多年的摸索,他们逐步形成诉讼调解“一二三四九”模式:强调“稳定”这一大前提;利用亲情、友情“两情”;完善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对案件做到庭前“四调”,即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时的“立案调”,送达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询问被告答辩笔录时的“答辩调”,庭审之前的“庭前调;”充分使用思想疏导、趁热打铁、情法交融等“调解九法”。据统计,10年来,该庭案件的年平均调撤率高达67%。

  法庭“巡”到家 服务送上门

  2012年11月,在金陵法庭审理国有金光农场和50余户蕉农拖欠土地承包费纠纷系列案件中,原被告各执一词,情绪激动。方某是众多被告之一,庭审时,撂下“以后的事到家里解决,不会再到法庭来”的狠话后一走了之。

  3天后,该案主办法官和金光农场的工作人员来到方家开起了“巡回法庭”,组织现场调解。考虑到方某身有残疾、家庭比较困难,金光农场表示减免部分土地租金,方某也同意了交付土地租金。

  当双方达成和解时,一旁围观的群众报以热烈掌声:“有了巡回法庭,纠纷就能在家门口解决,方便多了!”

  法官多下乡,农民少跑腿。针对边远山区群众告状难的问题,2012年起,该庭选取邓圩村、老口村等15个地处边远、人口较多的村屯开展“法官进村”活动,减轻了当事人的辛苦,也把“普法宣传课堂”开到了基层。

  截至当前,法庭接到上门服务预约400多次,其中上门立案66起,调解结案6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群众打官司跑法院的次数和时间缩小一半。

  送法到乡间 “相约”解难题

  2012年起,金陵法庭每逢周四就主动安排2-3名干警到各乡镇及街道办的行政村屯走访群众,送达裁判文书,解答群众对裁判文书等存在的法律问题并进行法制宣传。这一定时、定人、定事组织的“周四下乡”活动,也成为近距离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又一平台。

  7月15日,记者在金陵法庭遇到了前来表示感谢的黄某。原来,去年10月,他的女儿在黄某某开办的幼儿园就读时不慎被开水烫伤,治疗花去了1万多元,还留下了伤疤。黄某就赔偿把黄某某诉至法院。

  收到诉状后,主办法官发现,双方是同村人,以往无矛盾,且就赔偿款数额分歧不大,有一定调解基础,便决定在“周四下乡”中以诉前联调的方式化解纠纷,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记者采访发现,在“周四下乡”中,如群众所提出的立案申请符合条件,法官就当场签收当事人材料进行立案审查,现场进行立案和填发受理通知书等立案材料。现场立案后,随即开展诉讼文书的送达和调解工作,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当事人双方签署和解协议,申请撤诉结案,做到诉讼纠纷“随到随审”“即立即调”。

  据统计,两年来,金陵法官主动下乡361(人)次,辗转55个自然村(屯、坡),运用诉前联调机制调处纠纷210件次,涉及标的金额90余万元,即时履行91.86%,优质高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地区社会和谐。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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