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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明星”受贿1073万判无期

2014年07月18日06:11    来源:山西日报

原标题:“仕途明星”受贿1073万判无期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的堕落轨迹

  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王素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9岁时官至副省级干部,今年53岁的王素毅曾被视为“仕途明星”。从起诉书中的案件细节,可以一窥这位“仕途明星”的堕落轨迹。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5年至2013年,王素毅利用职务便利,为9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或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钱物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向王素毅行贿的9人中,有7人是矿产、房地产等行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007年下半年,时任巴彦淖尔市长的王素毅为华海尚都房地产项目提高容积率提供了帮助,开发商杨某某先后两次给王素毅送上19万美元;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已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的王素毅向鄂尔多斯市有关领导打招呼,为鄂尔多斯市开发的天玺汇房地产项目尽快通过规划审批提供帮助,先后三次收受开发商奥某某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和12万欧元;2008年3月,为报答王素毅在工程施工许可上的帮助,开发商武某某在北京国际饭店给王素毅送上每块重1公斤的黄金10块,价值人民币234万元。

  企业主们的如此“厚礼”,王素毅自然“服务”周到。起诉书显示,2007年,王素毅接受内蒙古远鑫镍业有限公司股东、董事赵某某的请托,通过召开会议、带员视察、发表讲话等方式为该公司在巴彦淖尔市寻找开发镍资源提供帮助。2007年上半年至2010年3月,王素毅先后三次收受赵某某给予的人民币50万元。

  向王素毅行贿的另外两人李石贵、李某某是王素毅曾经的下属或地方官员。李石贵2012年11月因受贿近1600万元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而根据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显示,李某某目前仍担任扎赉特旗旗委常委、常务副旗长。

  细数检方指控王素毅的45笔受贿记录,其中有13笔是通过王素毅的妻子王志宏收取。45笔受贿中,除了一些几十万到百万元的大额款项,半数以上的受贿钱款是在春节、端午节等节日前后收取。

  记者注意到,李石贵为牟取更高的官职,逢年过节不忘“孝敬”王素毅,23笔共计124万元的行贿中,绝大多数都发生在节日前后。从2006年至2011年,春节、端午、中秋节,李石贵都会给王素毅送上2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节日问候”,几乎从未落下。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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